
当前我国现存的进口电商三大主流模式:
一般贸易通关模式
一般贸易方式进入境内的商品,除了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和保税的商品,一般贸易方式进入境内,需要缴纳进口税和进口增值税。需要正常的清关手续,缴纳各种税费,相关文件等。
中国境内贸易公司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将商品进口到中国境内之后,可以直接通过自己的电商平台销售,也可以交由其他电商平台销售。
二、灰色通关模式
灰色通关模式,主要是指通过个人邮递物品、出入境旅客行李、进出境快件等方式,从境外进入中国境内。
1、出入境旅客行李
出入境旅客行李,是指进出境旅客所带的全部行李物品。这部分物品并没完全按照相关法规执行检查,因此存在顺便携带入境情况。
2、个人邮递物品
个人邮递物品,是指通过邮运渠道进出境的包裹、小包邮件以及印刷品等物品。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海关要求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按照目前的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通常俗称的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
3、进出境快件
个人物品类和文件类快件的通关,一般参照邮政通关的做法,而货物类类的通关,除了免征税的货样、广告品外,其他货物通常应该参照一般贸易的方式通关和征税。
4、代购
无论是出入境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还是进出境快件分为文件类、个人物品类,海关都是以“自用、合理数量”作为判断标准。如果这些物品从境外带入境内。
三、跨境电商通关模式
(1)跨境电商不是一般贸易,因为进口一方是消费者,消费者购买商品不是为了贸易、不是为了转售,而是自用。所以向消费者征收与一般贸易相关的关税和增值税,或者为保障市场流通安全而对消费者自用的商品进行检验,都不太合适,也都不太适用于跨境电商。
(2)由于跨境电商的商品属于自用,本来是可以用行李、邮件、快件的形式通关入境。但是,目前中国的市场情况是,行李、邮件、快件入境的商品中有大量海淘商家用于对外销售的商品,海关难以区分。
在这种情况下,在海关总署7月29日下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提供了一种较为合适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