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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余政发〔2022〕8号)
《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余财企〔2022〕26号)
一、补助对象
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入库的各类科技型企业,包括:当年经浙江省科技厅发文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简称“国科小”)、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企业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需入驻各主管部门认可的创新载体内;
2、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入库的各类科技型企业,包括:当年经浙江省科技厅发文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简称“国科小”)、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
3、企业规模满足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补助标准
1、租金补助标准为定额1元/平方米/天,不超过实际租金价格;或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租金金额的60%,核定价格最高不超过2.5元/平方米/天(工业用地减半);除生产、实验以及其他经认定有特殊用途的必要空间外,人均面积不超过10平方,单个企业最多补助1000平方。
2、企业享受租金补助政策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此前已享受过租金补助的,已享受年份视同已补予以抵扣,本政策与区内其他租金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申报材料
1、科技中小企业房租补助申请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
5、房租付款凭证(入账记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
6、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7、科技型企业认定、入库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8、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五、常见问题
问:是否所有企业均可申报?
答:不是,根据申报条件判断企业是否符合,第一,企业需要入驻创新载体内(具体名单请参考各通知附的名单),其次,企业需为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入库的各类科技型企业。
问;企业是否必须为园区在孵企业?
答:不需要。只要符合通知的申报条件即可。
问:企业之前享受过人工智能小镇项目政策,是否还可以享受?
答:不可以,本政策与区内其他租金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凡享受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项目政策、人工智能小镇项目政策、5G项目政策、XR项目政策、梦想小镇政策等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
问:企业已经成立10年了,是否可以申报?
答:只要符合申报条件的,且未享受过其他同类政策的,均可申报。
问:企业入驻的园区符合要求,但是企业房租合同与第三方签订的,是否可以申报?
答:不可以。企业应与园区方(运营方)直接签订合同,并由其开具符合要求的房屋租赁发票。
问:科技中小企业房租补助申请表在哪里下载?
答:企业登录系统后下载模板。【余省心-企业(人才)服务平台 未来科技城科技中小企业租金补助申报】
问:企业提交材料后就可以了吗?
答:请等待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审计无误后发布公示名单。
问:余杭区科技企业房租补贴政策一般什么时候发布通知?
答:上下半年各一次,一般在2-3月和7-8月,具体请关注当年通知。
来源:杭企e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