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6年8月20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一份文件——《上海市大宗商品贸易真实性规则指引(试行)》。这份看起来很"官方"的文件,在供应链圈子里炸了锅。为什么?因为它第一次系统性地告诉所有大宗贸易企业:什么叫"真做生意",什么叫"装做生意"。而在过去几年,"一间办公室、几个业务员、年营收百亿"的魔幻故事,在这个行业里不算新鲜事。供应链贸易公司一定要做到:真做生意与做真生意,仓储机构、仓单登记机构等也不能配合作假。
一、"走单不走货":一个被玩坏的行业先说个真事。
2026年8月,武汉某国企总经理杨某因融资性贸易获刑一年半。他干了什么?明知国有企业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仍然多次通过与上下游公司签订无商业实质的贸易合同,虚假做大公司经营规模。20多年职业生涯,一夜清零。这不是个案。万联网花了大半年时间,逐个拆解了国企大宗供应链业务的七大致命雷区:
1. 隐性关联——上下游表面无关,实际是同一个老板
2. 直发直运——货物从上游直接发到下游,你连货都没见过
3. 原地周转——货物在仓库没动,货权倒手了好几轮
4. 一货多押——同一批货,质押给了好几家
5. 空转走单——合同、发票、资金都在走,唯独货物不存在
6. 融资性托盘——披着贸易外衣的"变相放贷"
7. 资金挪用——贸易赚的钱,转身进了地产、股市
这七种操作有一个共同特征:纸面上"四流齐全",实际上"货物为零"。后果有多严重?上海地区银行的大宗商品信贷审批通过率从85%附近下降了至少20个百分点。一家股份制银行华东分行过去两周的大宗商品实际信贷投放额不足5亿元,同比降了逾30%。
正经做生意的企业,反而因为行业信用被透支,跟着遭殃。
二、上海的"五条铁律":从"别做错"到"怎么做对"
上海这次出的《指引》,核心是五项基本原则:
说白了,以前的政策是"告诉你什么不能做",企业为了避险干脆"一刀切"——啥也不做了。这次是"告诉你怎么做才对",给了一条清晰的合规路线图。
更关键的是,《指引》明确鼓励企业接入仓单登记机构、区块链存证平台及大宗商品可信贸易综合服务平台。上海普陀区已经率先建成了上海首个大宗商品可信贸易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依托区块链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
翻译成大白话:以后你的每一笔交易,从签合同到交货到付款到开票,全程上链,不可篡改。想造假?先过区块链这一关。
三、5328万的罚单:光单据齐了就有用?非也!
有人可能觉得:我什么单据都齐全,怕什么?
看看最近的一个案例,**(海南)公司的遭遇。2026年7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儋州市分局对**(海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出5328.43万元罚单。这是2026年已公开的全国单笔最高外汇罚单。这家公司什么来头?省属国资背景。2023年营收超60亿元,2024年营收近40亿元。罚款占其注册资本的50%以上。处罚原因只有一句话:"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但援引的法条直指核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必须依托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严禁虚构贸易场景。注意:监管没有说这家公司单据不齐全。问题是,单据齐全不等于交易真实。监管穿透核查的,不是你的合同厚不厚、盘点次数多不多,而是你手里有没有真的掌握货权、承担价格风险、赚取贸易价差。用五道口供应链研究院鲁顺院长的话说:"大家把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混成一团了。"
四、281亿的"断臂":央企上市公司不做贸易了,去挖矿
如果说上海的新规是"堵",那五矿发展的重组就是"疏"——用脚投票,直接转型。2026年8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五矿发展281.15亿元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置出:五矿贸易100%股权,作价55.19亿元
置入:五矿矿业、鲁中矿业100%股权,作价281.15亿元
配套募资:不超过80亿元
一家做了几十年钢材矿石贸易的央企上市公司,彻底不干贸易了,上山挖矿去了。为什么?数据说话
辛辛苦苦一年,利润不够买一艘远洋货轮。
这不是五矿一家的问题。这是整个大宗贸易行业的缩影:大而不强、增收不增利、规模越大风险越高。
五矿的转型释放了一个信号——纯贸易"搬货"的时代结束了,掌控实体资源的时代开始了。
五、59家供票平台:谁在进场,谁在离场
在监管收紧的同时,合规通道正在拓宽。截至2026年8月3日,获准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的供应链票据平台达到59家,2026年以来新增10家。结构是:企业35家、银行18家、财务公司5家、信托公司1家。有三个信号值得琢磨:
第一,信托公司首次入局。 英大国际信托成为第一家获准接入的信托公司,把"归集-证券化"这条路彻底打通了。
第二,电商平台开始进场。 京东科技出现在名单里,首单基于京东零售场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已经落地。供应链票据正在走出"央企俱乐部",向产业互联网平台打开大门。
第三,地方国企加速卡位。 华发投控(广东)、上海建工、湖南财信……有真实产业场景的地方龙头都在抢这张门票。
但也有人离场。至今已有4家平台退出:中互金协会、兴业数金、诚通产融、建信融通。退出原因各不相同,但底层逻辑相通:没有核心产业场景,平台就是个空架子。
六、46号令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以上所有变化,都悬在一把剑下面——国资委46号令。
2025年11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第46号令),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核心是两条铁律:
1.终身追责:不因调任、辞职、退休免责,退休/移民也可追溯
2.共13大类98种追责情形: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无商业实质业务全部在内内蒙古交通集团原总经理刘学武的案子就是活教材:2019-2024年主导大规模煤炭空转贸易,货物零移动、零交割,最终资金链断裂,被开除党籍、取消全部待遇,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司法。
以前做违规贸易,最多是"业绩不好"。现在做违规贸易,可能是"牢狱之灾"。
七、企业怎么办?三件必须做的事
面对这场行业巨变,企业不能光看热闹。万联网和多位行业专家给出了实操建议:
第一,补齐货物流凭证。
系统性整理和归档所有仓储、运输和交付单据。这不是"档案管理",是"保命符"。监管核查时,第一个问的就是:你的货在哪?谁签收的?仓单是真的吗?
第二,建立真实性档案。
按八个维度建档案:交易主体、合同、货物(货权)、物流仓储、资金结算、发票开具、会计处理、纳税申报。一单一档,纸电双轨。特别注意期现联动业务——套保方案、交易记录、现货对应关系,一样都不能少。
第三,主动拥抱数字化。
接入可信贸易平台,用区块链给你的真实业务做技术背书。上海普陀区已经建好了基础设施,金田铜业、五锐金属、中条山实业已经率先接入。当你的交易全流程上链存证,监管核查时你就有最强的"护身符"。
写在最后:合规不是成本,是核心竞争力
2026年,供应链行业正在经历一场"确定性至上"的洗牌。这和整个社会的情绪共振——网络上"全民进入纯过日子时代"刷屏,年轻人追求"前额叶友好"的低内耗生活。在供应链行业,大家也在追求一种"确定性":做真实的业务,赚合理的利润,睡安稳的觉。
上海的新规、国资委的46号令、五矿的转型、供票平台的扩容……这些看似独立的事件,指向同一个方向:
靠信息差赚钱的时代结束了,靠合规力、风控力、数字化能力赚钱的时代开始了。
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已经达到46.1万亿元,预计2030年将达67.8万亿元。这个市场不会缩小,只会越来越大。但资金的流向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从"粗放放贷"转向"精准滴灌",从"看规模"转向"看真实"。
谁能在这个新时代里率先建立合规体系、拥抱数字化、做实贸易场景,谁就能在下一轮增长中占据先机。
合规不是成本,是核心竞争力。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2026年供应链行业的生存法则。
最后说一句:初心最重要!当形式大于实质的时候,问题就慢慢开始找上门啦!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公开信息撰写,仅供行业交流参考。
上海市商务委发
为加快打造大宗商品可信贸易环境,促进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现将《上海市大宗商品贸易真实性规则指引(试行)》予以发布,供行业企业结合实际经营参考使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大宗商品贸易秩序、防范化解涉税风险、促进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参与大宗商品贸易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类主体(交易商、平台企业等)、物流仓储与货权管理类主体(仓储机构、仓单登记机构等),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参与大宗商品贸易的企业应遵循真实性贸易、实质性经营、证据闭环核验、资金结算规范、税务合规等五项基本原则,交易行为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第二章 贸易真实性合规规范
第四条 企业需依法设立并具备经营能力,配备除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外,与其经营规模、商业模式相匹配的业务人员、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日常经营支出。
第五条 交易需以真实供需关系为基础,交易逻辑、商业目的、收益来源、价格形成清晰合规,符合市场运行规律。
第六条 鼓励企业在交易前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核实交易对方的登记信息、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诉讼记录、税务合规、履约表现、行业信用评价等情况。
第七条 购销合同需真实有效,明确约定标的、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方式、货物交付(或货权转移)时点、风险承担、结算方式和违约责任等。
第八条 企业所持仓单、提单等材料需真实有效、信息完整,需留存货权转移凭证、仓储方确认的货权变更记录、出入库、运输、交付等环节单证,确保货物保管和流转过程真实可验证。
第九条 资金收付轨迹真实、闭环、可追溯,资金流向、规模、周期与货物交付(或货权流转)、业务进度相匹配。货款收付单据完整,有相关岗位审批痕迹。交易资金需通过对公账户结算,收款方、付款方与合同签订方、发票开具方和接收方一致。
第十条 发票开具时限、发票票面要素(发票品名、规格、数量、金额等)、开受票主体、发票承载的业务需与合同约定、货物流(或货权转移凭证)一致。
第十一条 交易需在会计账簿、报表中真实反映,收入成本确认及时、准确。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理纳税申报、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建立贸易背景真实性档案管理机制,围绕交易主体、合同、货物(或货权)、物流仓储、资金结算、发票开具、会计处理、纳税申报等建立相互印证的证明材料档案。涉及期货套保、基差贸易、点价交易、场外衍生品等业务的,留存套保方案、交易记录等期现联动业务的证明。
第十三条 企业需围绕是否有真实交易背景、货权转移支撑、合理商业目的等加强自查,做好内控管理。
第十四条 鼓励企业积极接入仓单登记机构、区块链存证平台及大宗商品可信贸易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通过全流程区块链存证,实现仓储、物流、交易、结算等环节数据的互联互通,确保贸易数据真实、不可篡改、可追溯。
第三章 实施保障
第十五条 市区商务、税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依据本指引被认定的疑点情形,形成企业诉求受理、材料提交、部门核查、结果反馈的动态服务管理闭环。
第十六条 市区商务、税务等部门定期开展贸易真实性合规指引专项培训。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与实务指导,引导企业准确把握监管要求,规范内部合规管控流程。
第十七条 本指引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指引来源:https://sww.sh.gov.cn/swdt/20260821/99cc2c14630e4c0f8602545b67ea60e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