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流通行业是经济运行的血液,贸易永远是商业的主角,供应链贸易行业又是整个商贸流通大领域的根本,这个行业近年来发生了很多事情,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对于供应链贸易行业的从业者,目前有些仿徨与茫然,从国资委46号令的落地实施、到打击开票经济,再到供应链贸易国企领导被判刑,再到上海市、广东省的商务口、国资委、税务局的联合发文规范可信真实贸易、再到证监会的案例分析、知名国企上市公司被处理等。我们梳理了相关事件,每一件都可能与从业者密切相关,请你选出你最关注的事件。
事件1:国资委46号令施行,国企贸易进入"终身追责"时代
2026年1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6号《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同步废止2018年37号文。新办法明确98类违规追责情形,将"所属子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或'空转''走单'、循环等虚假贸易业务"列为购销管理方面重点追责情形(第七条第八项),并确立"重大决策终身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可采取市场禁入、终身不得担任央企领导职务等惩戒。名义上针对央企,但明确要求地方国企及参股企业参照执行。46号令与2023年"74号文十不准"形成政策闭环,标志着国企虚假贸易监管从"引导自查"升级为"强制倒查、从严问责"。
影响:这是2026年供应链贸易行业的制度性分水岭,直接触发全年全行业合规自查、业务收缩与模式转型。
事件2: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发票合规正负面清单,全国纠治"开票经济"
2026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正负面清单》,共4个方面44条内容,其中正面清单16条、负面清单28条。清单点名"开票经济"主要违规情形:一址多户注册"空壳企业"违规开票、无合理商业目的的"对开、环开"发票、虚构交易环节"空转走单",以及不实质转移货物所有权情况下频繁买卖"仓单"虚增业绩等。税务总局同时警示各地税务部门对"开票经济"和地方违规招商引资涉税行为"四不得"(不得出谋划策、不得参与配合、不得知情不报、不得放任失管),并要求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未经实际核查不得简单停票限票。
影响:2026年1—4月,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道路货运服务等六类违规招商引资集中行业开票金额同比下降5.9%,虚增营收"水分"加速挤出。
事件3:广东省税务局、省国资委联合发文,首创"税务+国资"穿透式协同监管
2026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纠治"开票经济"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建立"开票经济"协同监管机制。文件聚焦国企虚增营收、空转开票、粉饰业绩等违规行为,要求税务部门与国资监管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核查,对国企贸易业务实施"穿透式"监管——从发票流穿透至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核验贸易真实性。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税务+国资"双部门联合整治"开票经济"的制度化安排。
影响:开创了跨部门协同监管先例,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可复制模板,地方国企"以开票冲规模"的路径在监管层面被系统性封堵。
事件4:上海市商务委、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大宗商品贸易真实性规则指引》
2026年8月20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上海市大宗商品贸易真实性规则指引(试行)》,8月21日正式公布全文。指引确立"真实性贸易、实质性经营、证据闭环核验、资金结算规范、税务合规"五项基本原则,共三章17条,覆盖交易主体、合同、货权、物流仓储、资金结算、发票、会计、纳税全链条,要求"四流合一"(合同流、货权流、资金流、发票流相互印证);鼓励企业接入仓单登记机构、区块链存证平台及大宗商品可信贸易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存证。市区商务、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疑点情形形成"受理—核查—反馈"动态闭环。
影响:这是全国首个由地方商务部门牵头、为"真实贸易"正名并给出落地操作细则的规则文件,被业内视为大宗贸易合规从"堵"到"疏"的标志性转折。
事件 5:上海知名国企上市公司被税务机关追缴出口退税款
影响:该案例引发外贸行业震动,凸显外贸企业上游发票链风险,即便自身贸易真实,也会因供应商涉税问题承担退税损失,倒逼企业强化供应商全周期风控,也为后续上海出台大宗商品贸易真实性指引埋下伏笔。
事件6:证监会年报会计监管报告点名"假自营真代理",收入确认成重灾区
2026年8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基于对5517家上市公司年报的抽样审阅。报告"收入相关问题"第一条即为"未恰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部分上市公司从事出口贸易及服务业务,通过商品购销方式帮助境内供应商完成出口报关退税并获取利润,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但实际交易中由供应商指定客户、公司仅承担极小的存货风险、根据境外结算价倒推境内结算价,业务实质为出口报关退税代理,应作为代理人按净额法确认收入。214家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
影响:总额法/净额法之争是"假自营真代理"的会计试金石,证监会点名后,审计机构对供应链贸易类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审查显著收紧。
事件7: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召开地方国企虚假贸易整治专题会议
2026年3月底至4月初,国务院国资委罕见牵头召开"地方国有企业虚假贸易整治专题会议",明确对地方国企虚假贸易业务"重拳出击",部署2026年国企专项倒查工作,全国31个省区市及所有央企进入"自查、核查、追责"三管齐下的高压阶段。同期,多地国资监管部门明确要求国企重新核报业务规模,重点审视过往贸易业务真实性;内蒙古等地相继出台参照46号令的省级国企违规追责办法,实现13个方面98种追责情形全覆盖。
影响:监管重心从央企延伸至全部地方国企,"十五五"开局之年挤水分、摸家底成为国资系统的一致动作。
事件8:上海有色网金属交易中心"税票链"数据直连税务,政企数据上链
上海有色网金属交易中心(SMM)于2025年4月与上海市税务局通过"税票链"实现数据打通,经交易商授权,将平台交易、货款支付、货物交收"三流合一"数据上链,接入上海市各区税务局、街道税务部门,用于完善企业画像、佐证业务真实性。2026年该模式持续深化:8月商务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刊发其作为"大宗商品贸易数字服务平台"的典型案例;
影响:交易平台主动向税务部门共享真实交易数据,开创"政企数据直连"的税源监管新范式——平台经济从监管对象转变为监管基础设施。
事件9:供应链金融新规过渡期落地,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监管收紧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2025年4月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业界称"77号文")进入关键落地期: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相关规定设置两年过渡期,付款期限红线自2026年起统一收紧至不超过6个月,核心企业到期确权、凭证拆分转让等规则全面执行。2026年8月,行业密集报道"账期压缩至6个月"的落地影响。
影响:供应链金融领域"以凭证拉长账期、占用中小企业资金"的玩法被制度性终结,大宗供应链企业的流动性管理与业务模式被迫重构。
事件10:武汉国企总经理因融资性贸易获刑,"集体决策"不再是挡箭牌
2026年8月13日,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公开审理宣判:某国有公司总经理杨某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经查,2024至2025年间,杨某明知国企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仍通过与上下游公司签订无商业实质的贸易合同虚假做大经营规模,在无任何担保、不实际控制货物的情况下以"先款后货"模式交易,最终造成国有公司巨额损失。案件三个关键点:杨某辩称"经集体讨论",但集体讨论反而被认定为滥用职权的主观故意证据;无货权管控、无担保、先款后货成为定罪要件;其目的不是利润而是冲规模。此前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原董事长何有成因融资性贸易导致7.2亿元国有资产流失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
影响:融资性贸易从"违规"正式升格为"犯罪"的司法信号,国企供应链业务负责人的刑事风险边界清晰化。
上述十大事件中,你认为对行业以及相关从业者来讲最具影响力的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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