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718)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此前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25年8月被立案调查,经证监会查明,公司2018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际华集团2018年至 2021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098,495,638.15元 、 2,997,624,845.12元 、550,776,959.10元、1,013,129,465.60元。从违法事实来看,这是多年前发生的问题了,也算是东窗事发,说明监管层对虚增业务收入等违规问题是零容忍的。
公司主要违法事实集中在收入确认违规与财务造假,具体包括三方面。一是融资性贸易虚增收支,2018至2019 年,子公司新兴际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多家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违规确认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导致相应年度财务数据虚增。二是代理业务收入确认违规,2020 至 2021 年,二级子公司际华岳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代理业务,违规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三是跨期确认土地出售收入,全资子公司跨期确认襄阳土地出售收入,造成 2020 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总额。上述行为致使公司多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拟作出明确处罚。对际华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李义岭、时任总经理及董事长袁海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总经理段银海,时任总会计师何华生,时任副总经理容三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0 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邱卫兵给予警告,并处 100 万元罚款;对时任际华国贸执行董事彭长清给予警告,并处 80 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吴同兴、时任总经理夏前军、时任总会计师刘改平、时任际华新材料总经理邓晓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静疆、时任职工监事及审计风险部部长马建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
本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触及上交所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停牌。公司将按要求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与追溯调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序,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承诺吸取教训,完善内控与公司治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范,维护公司与投资者利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军需被装企业,最早历史可追述至1927年,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都为我军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2000年,为适应新形势下军队保障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部署,军队将部分保障性企业移交新兴铸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2006年成立际华轻工集团有限公司统筹管理所属轻工生产企业。2009年6月26日重组改制成立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募集资金40亿元,成为军需被装领域首家上市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