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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单配票、虚构交易、低值高报、虚假结汇等出口骗税手段行为解析,给外贸出口企业的风险自查的启示。

买单配票、虚构交易、低值高报、虚假结汇等出口骗税手段行为解析,给外贸出口企业的风险自查的启示。 深圳供应链李海平
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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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四起案件虽分布在不同地区、涉及不同行业,但作案逻辑高度统一,均围绕伪造 "货、票、汇" 三流一致的核心目标,形成了一套分工明确、环环相扣的标准化骗税流程,具体手法可拆解为六大环节
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公布四起骗税案件:
2月27日,天津、黑龙江、贵州、重庆等地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并曝光4起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案件。分别是:

一、天津市税务公安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以杨荣栋为实际控制人的3户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2年,以杨荣栋为实际控制人的天津市润兴泰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天津益鼎沣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浩丰鼎业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签订虚假买卖合同、购买他人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接受上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2025年3月,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3户企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2.01亿元,三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目前,杨荣栋等6人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等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稽查局联合黑龙江省税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以刘敬伟为实际控制人的7户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3年,以刘敬伟为实际控制人的牡丹江浩玮智能家具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通过虚开农产品发票,采取买单配票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2024年2月,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牡丹江浩玮智能家具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6697.45万元,三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2025年10月,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主犯刘敬伟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其余12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至十二年并处罚金。

三、贵州省遵义市税务公安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赤水汇达丰商贸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2年,以余建为实际控制人的赤水汇达丰商贸有限公司,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低值高报出口商品价格、利用地下钱庄虚假结汇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2025年7月,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赤水汇达丰商贸有限公司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5465.09万元,三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2025年12月,赤水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余建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5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四、重庆市税务海关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泓一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泓一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农产品采购、虚开增值税发票、购买使用假发票、伪造生产出口道具产品、利用地下钱庄虚假结汇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2025年3月,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泓一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183.16万元,19个月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目前,罗鸿等4人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等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骗取出口退税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部分不法分子通过“买单配票”、虚构交易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不仅导致国家税款流失,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外贸行业的健康发展。广大经营主体应坚持合规经营、依法纳税的理念,筑牢长远发展的根基。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将进一步发挥八部门工作机制作用,联合打击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规范有序的外贸市场秩序。

四地出口骗税案核心作案手法全解析

四起案件虽分布在不同地区、涉及不同行业,但作案逻辑高度统一,均围绕伪造 "货、票、汇" 三流一致的核心目标,形成了一套分工明确、环环相扣的标准化骗税流程,具体手法可拆解为六大环节:

一、空壳企业组团:搭建作案载体

所有案件均采用 一人控制多户的组团式架构:天津杨荣栋操控 3 家供应链公司,黑龙江刘敬伟控制 7 家家具企业。这些企业大多无真实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专门用于承接虚假业务、走账开票。多公司交叉运作既能分散监管风险,又能通过关联交易制造业务繁荣假象,延长资金链条增加追查难度。

二、虚开发票:筑牢骗税进项基础

这是骗税犯罪的核心环节,主要分为两类:
接受上游虚开专票
天津案件中,犯罪团伙直接购买其他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凭空产生进项税额
利用农产品发票漏洞自开自抵
黑龙江家具、重庆生物工程案件均采用此手法。由于农产品收购发票由企业自行开具、自行抵扣,且面向分散农户难以核查,不法分子通过虚构农户身份、伪造收购单据,大量虚开农产品发票,以极低成本获取足额进项抵扣

三、买单配票:嫁接真实出口信息

这是当前最主流、最隐蔽的骗税手段。"买单" 即购买其他企业或个人真实出口但不需要退税的货物报关单信息(俗称 "空白单");"配票" 即根据报关单上的货物品名、数量、金额,找上游企业虚开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这种方式,将没有进项的 "真实出口单" 与没有真实货物的 "虚假发票" 精准匹配,伪装成自己的出口业务,比完全虚构的交易更难被识破。

四、全链条虚构交易:完善业务表象

为进一步掩盖虚假本质,团伙会伪造完整的业务资料:
签订虚假的上下游购销合同
制作虚假的入库单、出库单、运输单据
重庆案件甚至伪造生产设备和出口道具产品,制造有实际生产能力的假象,应对税务部门的实地核查

五、低值高报:放大骗税收益

贵州赤水汇达丰案典型采用此手法。不法分子将实际价值较低的普通商品,在报关时虚报为高价值商品,大幅提高报关单上的离岸价格。由于出口退税额直接与报关价格挂钩,高报 1 倍价格就能多骗取 1 倍的退税款,是快速放大非法收益的常用手段。

六、地下钱庄虚假结汇:完成资金闭环

出口退税要求企业必须有对应的外汇收入,这是骗税的最后一道关卡。贵州、重庆案件中,团伙通过地下钱庄将境内人民币资金转移至境外控制的账户,再以外汇货款的名义汇回国内公司账户,伪造出口收汇凭证。地下钱庄的参与使得资金流向更加隐蔽,切断了税务部门追查资金真实来源的线索。
这六大手法相互配合,形成了从 "进项发票获取→出口信息嫁接→业务资料伪造→外汇资金回流" 的完整黑灰产业链,也是当前外贸骗税犯罪的行业共性特征。

外贸企业出口骗税风险自查清单

(基于四地典型案件提炼,覆盖全业务流程核心风险点)

一、企业主体与关联方自查

风险点
核查要点
空壳企业组团作案
1. 实际控制人是否同时控制多家无真实业务的关联公司2. 关联公司是否集中注册在同一地址或虚拟地址3. 企业是否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无核心生产设备、无稳定员工
异常合作方
1. 上游供应商成立时间短、经营范围与开票内容不符2. 下游境外客户为新注册公司、无实际经营记录3. 合作方曾被列入税收违法 "黑名单" 或有虚开历史

二、发票与采购环节自查(核心风险区)

风险点
核查要点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 发票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与实际入库货物是否一致2. 发票开具方与实际收款方、供货方是否为同一主体3. 是否存在 "先开票后付款"、"大额现金支付" 等异常结算方式
农产品发票虚开(重灾区)
1. 农产品收购业务是否真实,是否有农户身份证复印件、收购合同2. 收购价格是否明显高于市场同期价格3. 收购数量是否与企业生产能力、库存容量匹配4. 是否存在同一农户短期内大额、频繁供货的情况

三、出口业务真实性自查

风险点
核查要点
买单配票(最主流手法)
1. 出口货物是否为企业自产或真实采购的货物2. 是否有完整的货物运输单据(海运提单、陆运单、物流跟踪记录)3. 报关单信息与企业实际生产能力、经营范围是否匹配4. 是否存在 "只报关不发货"、"他人货物冒用本公司名义出口" 的情况
低值高报
1. 出口商品报关价格是否明显高于同期同类商品市场价格2. 出口毛利率是否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3. 同一商品对不同客户的报价是否存在异常差异
虚构生产与交易
1. 是否有真实的生产记录(领料单、生产日报表、能耗记录)2. 库存数量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是否有定期盘点记录3. 购销合同是否有双方签字盖章,条款是否符合商业惯例

四、资金与结汇环节自查

风险点
核查要点
地下钱庄虚假结汇
1. 外汇收入是否来自真实的境外客户账户2. 是否存在 "境内人民币打给第三方,境外外汇汇入公司账户" 的情况3. 结汇资金是否在短期内快速转出至个人账户或关联公司账户
资金异常回流
1. 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是否最终回流至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账户2. 是否存在大额、频繁的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资金往来

五、退税申报环节自查

退税申报资料是否与实际业务一致,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单证的情况
申报退税的商品是否属于本企业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出口退税政策规定
是否存在 "提前申报退税"、"虚假申报免税" 等违规行为

六、紧急风险提示

若企业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业务并开展全面核查:
有中介主动联系提供 "代理出口退税" 服务,承诺高额返点
上游供应商要求将货款支付给第三方个人账户
境外客户由第三方介绍,且对货物质量、交货期不关心
业务流程异常简化,仅需提供公司账户和公章即可完成全部操作

本号唯一作者介绍:李海平,深圳海平创新知识服务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曾就职于华为技术、怡亚通供应链、金蝶软件、平安银行总行等国内业界知名企业,是国内为数不多的拥有横跨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领域行业顶尖企业的履历、20多年的贸易供应链运营实战经验与理论总结提炼,是国内多家国企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裁顾问。本号起号理由纯属个人兴趣爱好,喜欢分享个人从业经历经验、行业动态、热点讯息、行业前沿探索等,希望结交全天下海内外的行业有识之士,也欢迎朋友们到深圳做客,一起探讨中国供应链服务的未来发展,一起助力产业链供应链发展,为中国供应链服务行业发展出力。如需与海平老师交流、合作、业务洽谈等,可加微信sz_scm,务必备注:供应链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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