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存在一种固有认知,上市公司一旦完成退市,过往的历史问题就会随之翻篇,相关责任可以一笔勾销。但近期监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彻底打破了这样的侥幸心理。已经退市的富通信息,依旧收到高额处罚罚单,这一案例给所有国企供应链贸易企业、上市及拟上市企业带来极强的现实警示。
根据天津证监局行政处罚公告,富通信息虽然已经退出资本市场,但是历史年度存在的贸易业务违规、收入确认以及信息披露违法问题,被监管穿透追溯核查。经查,公司开展部分贸易业务并不具备真实商业实质,通过构造贸易业务流水,做大营业收入规模,相关业务没有完整真实货物流转,更多停留在合同票据单据层面。公司将该类业务确认营业收入,造成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失真,同时存在相关事项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违法事实。监管最终对公司处以三千六百万元罚款,同时对多名时任董事、高管人员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富通信息(原证券代码:000836.SZ)已于2024年8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摘牌并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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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原因:2024年5月20日至6月17日期间,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
关键时间节点: -
2024年8月1日: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
2024年8月12日:股票摘牌(退市决定后第10个交易日,符合"15 个交易日内摘牌”规定); -
2024年10月23 日前: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代码 400237)挂牌转让。
截至当前(2026年8月26日),该公司已处于退市后状态,并已于 2026 年8月21日收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财务造假及资金占用等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处罚对象,既包含已经退市的主体公司,也覆盖当年任职的管理层人员。并不会因为企业已经退市,就免除企业的行政责任,也不会因为人员岗位变动、已经离任,就豁免高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过往不少市场主体误以为,退市就是风险的终点,事实上退市只是资本市场上市资格的终止,并不代表历史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时效到期。只要查实存在财务造假、虚假披露、违规业务操作,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开展回溯调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依旧要承担对应的处罚后果。
为什么企业已经退市,监管依旧可以实施重罚。第一,行政处罚具备追溯属性,上市地位和违法责任相互独立,上市资格取消,不能抵消过去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第二,财务造假、无商业实质贸易带来的危害不会随着退市自动消失,虚假的财务报表曾经误导过投资者,部分业务还会带来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损害市场秩序,监管必须对历史遗留问题予以纠偏。第三,当前监管导向持续强化终身追责,不仅仅针对上市公司,对于参与业务决策、签字审批的高管,离任之后同样会被问责。
放到国企供应链贸易行业来看,这一起案例绝非只是资本市场的个案,和很多国企供应链平台正在开展的业务高度相关。不少国企供应链企业,迫于规模考核压力,开展大宗代理贸易、供应链过单业务,片面追求营收数字,看重报表流水,忽略业务本身的商业实质。部分业务仅有合同、发票、资金流转,货物没有实质转移,业务实质属于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却按照购销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做大企业营业收入。这类业务在报表层面可以快速拉高经营规模,但是背后潜藏巨大的合规风险。
当前政策层面监管约束持续加码。国务院国资委 46 号令,明确对国有企业贸易业务进行规范,严格管控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严禁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多地监管部门也在出台配套文件,广东省税务局和国资系统、上海市商务局联合税务机关相继发文,强化国企贸易业务风控,打通税务核查、国资监督、行业监管的协同机制。税务端重点打击开票经济,证监部门紧盯收入确认违规,国资系统考核导向逐步淡化单纯营收规模,更加看重业务质量、风险可控以及国有资产安全。多维度监管已经形成合力,空转贸易、虚假确认收入的操作空间正在持续压缩。
过去部分从业者存在几个典型的错误心态。第一种心态,业务做完几年就过去了,后续不会再被翻旧账。第二种心态,就算业务存在瑕疵,只要企业没有上市,就不会遭遇严厉处罚。第三种心态,业务是集体决策,出了问题由公司承担,管理层个人不会被追责。富通信息这起退市后仍被重罚的案例,直接击碎上述侥幸想法。无商业实质贸易带来的财务错报,税务风险,国资流失风险,会长期留存,后续只要触发稽查线索,就会被回溯核查。
对于国企供应链贸易企业,结合当前监管环境,有几方面工作必须落实到位。
首先要重新梳理存量贸易业务,开展业务实质复盘。区分真实购销业务、代理服务业务,识别是否存在货物流缺失,仅走单据资金的空转业务。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判断总额法和净额法的适用边界,不能为了做大营收,把代理性质业务按照购销业务确认全额收入。
其次要建立业务财务风控三方联审机制。业务部门不能只看业务规模,财务部门不能只根据合同和发票做账,风控环节需要穿透核查货权凭证、货物流转记录,核实业务真实商业目的。对于新增贸易业务,前置开展风险评估,对异常的客户、异常的交易模式设置业务红线。
再者管理层要充分认清个人责任。国企的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签字不等于流程形式,一旦业务形成违规事实,即便后续岗位调整,企业经营状态发生变化,依旧会被追溯问责。不能以业务属于集团安排,行业普遍做法作为免责理由。
最后要紧跟国资税务证监的监管导向。落实国资委 46 号令相关管理要求,认真研读各地国资税务联合出台的监管文件,把合规要求嵌入业务考核,改变唯营收论的考核导向,弱化对营收规模的片面追求,更加注重业务的盈利质量和风险可控。
富通信息退市之后依旧收到高额处罚的案例,给全行业敲响警钟。贸易业务流水好看只是表面,业务真实、核算合规,才是企业长久经营的根基。不要抱有出问题之后退市就可以了事的幻想,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国企供应链平台,业务、财务、风控每一个环节的疏漏,未来都可能成为被追溯问责的隐患。企业管理层需要清醒认识,贸易规模数字是其次,守住合规底线,保护国有资产安全,规避个人追责风险,才是第一要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