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税收优惠支持保险业
来源:中国税网 日期:2014-08-26
近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共10条,被称为保险业“新国十条”。
29号文件在第十条“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中明确提出,要研究完善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并提出了五大方面的政策框架:一是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二是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三是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四是落实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五是结合完善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统筹研究科技研发保险费用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问题。
乍一看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框架只有短短4行字,但是内行人一看就明白,这短短4行字却涵盖了保险业涉及的主要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也涉及了保险业现有的主要险种——健康保险、养老保险、人寿保险和农业保险。
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这五大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当中,具体税收政策条款会在研究成熟后陆续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