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部署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社会物流效率工作,大力推进物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行动方案》列出五大类共21项重点行动任务,其中,涉税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扩大交通运输业进项税抵扣范围
通过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扩大交通运输业的进项税抵扣范围,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统一物流各环节增值税税率
结合增值税立法,积极研究统一物流各环节增值税税率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根据增值税立法进程推进)
物流企业可实行汇总纳税
物流企业可按照现行增值税汇总缴纳有关规定申请实行汇总纳税,鼓励物流企业一体化、网络化、规模化运作。(财政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完善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发票制度
支持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研究完善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