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合理选择纳税身份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照适用税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适用税率并不等同于实际税负;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征收率缴税,可以享受增值税小微优惠政策,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规模小的企业并不等同于税收上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即使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只要具备会计核算健全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两个条件,经过申请,也可以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也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开具发票的注意事项
第一次开具发票前必须先对打印位置进行调整,在发票填开界面先打印一张空白A4纸进行打印测试,与空白发票比对位置,若位置不合适,可对打印机位置进行反复调试,不得使用正式纸质发票测试。
开具发票时注意税控设备内开具的发票号码与实际纸质发票的发票号码一致,才可以打印。另外使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进行开票,请注意一定选对税率。
3.发票认证与进项税款抵扣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4.税控专用设备费用可抵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5.没生意也别忘申报
新成立企业,有的时候认为公司并没有发生经营业务,反正也是零申报,拖延几天没关系。如果拖延至逾期,企业将会被要求限期整改,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如果逾期未申报并且无法联系,且实地核查无下落,将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6.每月报税操作不能忘
报税是报送税控装置或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数据,未按期报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7.发票仔细保管
向税务机关领用发票免收工本费,可丢失发票却是要罚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否则情节严重的,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如果不慎将发票丢失,应于发现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以争取从轻处罚。
8.虚开虚抵买发票属违法
发票开具要建立在发生真实业务的基础上,如果没有发生真实的业务,千万不要购买进项发票用于抵扣。
“金三系统”功能强大,发票电子底帐全方位采集、查验、对比,一张发票都跑不了,当初抵了多少就得补交多少税,还有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要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得不偿失。
9.电话、地址应真实有效
向税务机关提供正确的法人代表、财务、办税人座机和手机号码,以便紧急、重要涉税事项可以及时通知到达。
纳税人逾期未申报,税务机关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且实地核查无下落的,将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日常核查、评估核查无下落,可能会被认定为走逃企业!建议纳税人应该要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的实际生产经营地址。
10.同一法人企业评级受牵连
商事制度改革后,同一法定代表人可能会注册多家企业,并且企业可能位于同一地址。如果法人拥有多家企业,假若其中一户因为未履行涉税义务被认定为非正常,不仅该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将判定为D级,而且其他共同法人企业或将受到牵连。建议用心守护名下的每一家企业纳税信用状态,避免在纳税信用评级时互相收到牵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