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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在智源海通开展的“拿下香港身份,让孩子赢在起跑线!”沙龙中(【沙龙回顾】拿下香港身份,让孩子赢在起跑线!),小源发现大家问得比较多的问题是:
先抛答案——可以。
虽然香港入境处没有对应的处理机制,但是内地有,至于能不能申请通过,还是要看相关部门的审核。
题外话:随着内地与香港的发展越来越紧密,香港身份无论是在内地还是在香港,都堪称开挂,辛辛苦苦拿到香港身份,咋还换回来咧?
根据《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指南》,原内地居民经公安机关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后因有特殊家庭困难需要返回内地定居,可由本人向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并在《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签发15个工作日后,持通知书到定居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审批通过后将获发国(境)内定居登记户口。
(样本)
而关于其中提及的“特殊家庭困难”,从“港澳居民来内地定居申请表”上看来,主要包括这些情况:
后面,我们以深圳市为例,具体看看如何操作:
获取批准定居通知书
受理机构
申请人原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申请条件
原内地居民经公安机关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后因有特殊家庭困难需要返回内地定居。
所需材料
1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港澳居民申请返回内地定居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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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
2
交验申请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3
提交申请人自愿放弃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的书面声明;
4
提交与申请返回内地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办证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办理登记户口
受理条件
原本省户籍居民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后又申请返回内地定居,并自愿放弃或被取消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的。
实施主体
深圳市公安局
准备材料
1
批准定居通知书
深圳市出入境部门出具的《批准定居通知书》(第三联)
(样本)
2
声明书
由申请人本人填写的《自愿放弃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的声明书》
(样本)
3
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未婚,免提供;
已婚,提供结婚证(在国外领取婚姻登记法律文书的,需提供签发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证明材料);
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4
拟入户地依据材料
包括:标准地址单、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说明,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证明等。
5
出生医学证明
随同定居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流程
办证时限(不包括调查环节)
审批通过后,将获发国(境)内定居登记户口-港澳居民在内地定居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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