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仍在执行的,对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及附加的一个优惠政策。
文件中规定了,按月缴纳增值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企业,应该享受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文件第1条明确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
水利建设基金对于北京的公司来说很可能陌生,但是外地的公司经常有增值税及附加还有水利建设基金。
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免增值税的同时附加也是减免的。
一般纳税人是不适用这个增值税减免政策的。
我们来看一下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达到增值税免税条件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同时还有一笔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因为增值税国家减免了,但是要计入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它的附加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如何账务处理呢?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建设税
应交税金—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金—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同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建设税建设费
应交税金—应交教育附加
应交税金——地方教育附加
贷:营业外收入
也就是说增值税减免的数额,最后要结转到营业外收入。
城建税、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同时减免,也要结转到营业外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