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始,国家税务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复查,以排除有假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不合规手段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自2008年1月1日起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所属年度开始的第一年和第二年享受免税政策,第三年至第五年享受减半优惠政策。
因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优越,导致了很多企业通过各种渠道造成企业假高新的现象。
我们回顾一下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认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的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在此基础上展开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注册一年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般情况下企业申请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三年为限,超过三年要提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让我们看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要条件:
1、申请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是认定时已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者通过5年以上独立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或者主要的服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并且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1)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一件以上;
2)实用型专利8件以上;
3)非简单改变产品图形、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8件以上;
3、对企业的主要产品或者主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4、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人数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年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期计算。三个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总额比例如下: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到2亿,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以上的,不低于3%,
同时要求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比例不低于60%。有些企业会委托境外企业进行研发,委托外部研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这一点非常重要;
6、近一年的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创新能力评审评价应达到相应的要求;
8、申请高新认定前一年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没有严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对于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要求,已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建议各高新技术企业尽快进行自查,一旦税务通过金税三期发现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那么假高新企业不仅要补税,还需要缴纳滞纳金、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