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常务会议1月4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草案总结印花税暂行条例多年实践做法,一方面总体保持现行税制不变,并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另一方面适当简并税目,降低部分税率,减轻企业税负,并突出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规范,减少自由裁量权,堵塞任意性漏洞。草案规定买卖、技术等合同和证券交易的税率维持不变,降低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合同和营业账簿的税率,取消许可证照等的印花税税目,同时明确现行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总体不变。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从文件上来看,此次证券交易印花税并未调整,但纳入法律规范,并将印花税调整职责赋予国务院,更利于统筹兼顾对印花税的征收进行管控,不排除未来存在进一步降低印花税的可能性。A股历史上印花税历经9次调整,每次调整后市场上均会有显著波动,更多为情绪上影响。
我国1988年开征印花税,对书立、领受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来征税。财政部数据显示,2020年前11个月印花税2906亿元,同比增长27.9%。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1728亿元,同比增长49.2%。
由于印花税收入规模相对较小,而且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立法难度相对较小,预计今年有望获得全国人大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