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直以来
中国都有宗教
但是没有“信仰”
当然
这里的“信仰”是一个很狭义的概念
只是针对那种全知全能的唯一神的信仰
但我们每年过年或时某些时候
仍然会去寺庙拜一拜
不管是升迁也好
考学也好
图个安心也好
临时去抱抱佛脚
毕竟礼多人不怪
这事儿基本上跟顺手转锦鲤
床头挂“柯南”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我们先来粗看下香火钱的历程
建国之前
寺庙基本上是没有经济收入的,不管是香火钱还是皇家给的那些赏钱。
就连鼎盛时期的南北朝、唐都算上,这些经济来源基本上不足以支持寺庙里那么一大堆光头小子的吃喝。
但是!不排除有那种非常大脑袋的财主啊,或者什么达官的捐款也未可知。
但就当时的宗教整体营生而言,寺庙的和尚们还是处于一种苦行清修的状态。

建国之后
国家对寺庙、道观进行了整治,关闭了很多私庙私观,还对和尚道士们进行了学历考核。
后来国家把地都收走了,这样就不能自给自足了,但是国家会给寺庙提供政策补助,隶属国家统战部的民族宗教事务就专门干这些事儿。

咱们再说说这香火钱
按照现行宗教税收规定
宗教场所门票不交税
捐赠收入不交税
信徒布施不交税
那香火钱是不是应该算在布施收入里面呢?
我认为是这样的!
购买香的钱和给主持的钱都是我们对于宗教的一种寄托,并且立在那里的布施箱,没有票据,又不能函证。
想象下给香火钱去开票,难度是不是有点太大了。

至于宗教相关产业
比如生产制造香的企业,一般来说都是小型企业,增值税上也有优惠,月度收入在3万元以下,季度收入在9万元以下的可以免征增值税。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来说,在刚刚出台的最新法规里也指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是有相应的税收优惠的。
从这些方面来说:
1、制造香厂一般不会收入太高,盈利也很小;
2、宗教场所是不交税。
而且即使征税
您真打算去佛祖脚下送达达标认定的税务事项告知书么??
善哉,善哉,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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