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环境保护税法重大修改!VOCs征税范围扩大

环境保护税法重大修改!VOCs征税范围扩大 财税新说
2025-10-30
3
导读:2025年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环境保护税法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
图片

  202510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环境保护税法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环境保护税法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七条。该条明确,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环境保护需要,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以外的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开展征收环境保护税试点工作。试点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新增条款还明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挥发性有机物的特点,合理设定征税范围和税额幅度,完善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加强工作协同,加快推进试点工作。

  根据新增条款内容,国务院自试点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就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





修改背景:为何此时“升级”?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VOCs(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管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新挑战不断涌现。原环保税法于2016年立法、2018年施行,部分税额标准、应税污染物范围已滞后于当前污染防治需求——比如,部分地区的PM2.5浓度虽达标但仍未达到世卫组织过渡期目标值,VOCs作为夏季臭氧污染的主因却未被全部纳入征税范围;再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企业对碳排放相关税收政策的联动需求增强。

  此次修改是环保税法实施后的首次大修,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通过制度优化进一步强化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既回应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现实需求,也为“双碳”战略下的绿色税制体系完善奠定了基础。





影响企业





  此次环保税法改革的重要信息是,以前只对18种挥发性有机物(VOCs)收环保税,现在要把能监测到的300多种里没涵盖的都纳入征税范围(先试点再推开),受影响的石化、化工企业主要是以下几类:

  1、石化类企业

  比如生产石油、天然气加工、炼制相关产品的企业,还有生产乙烯、芳烃这些基础化工原料的厂家。这类企业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挥发性有机物,以前只对少数几种缴税,现在没被列入的种类也要征税,是重点受影响群体。

   2、精细化工企业

   像生产涂料、胶粘剂、油墨、清洗剂的企业,还有做原料药、农药、染料的厂家。它们的产品或生产工艺里,挥发性有机物是主要污染物,之前很多排放的种类没被征税,现在都要算进缴税范围。

   3、基础化工原料生产企业

  比如生产纯碱、烧碱、钛白粉、TDI(甲苯二异氰酸酯)、M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这些产品的企业,尤其是产能集中在京津冀、江苏、山东、河南这些环保税税额较高地区的,影响会更明显。

  此外,还有排污不规范的中小型化工企业将受到冲击。那些没装完善的环保设备、排污不达标,或者靠“偷排漏排”节省成本的中小企业。以前可能只需要为少数几种污染物缴税,现在排放的大部分挥发性有机物都要缴税,压力会特别大。





企业应对:从“被动缴税”到“主动降本”





  环保税法的修改,本质是通过经济手段引导企业“算清两本账”——短期缴税成本账与长期绿色转型账。对相关企业而言,需重点关注以下三点:

   (一)重新评估税负成本,动态优化生产布局

   重点区域的高排放企业(如石化、化工)需测算税额上调后的新增成本,结合地方产业政策(如环保绩效分级A级企业可享受豁免停限产),提前规划产能转移或技术改造。

  (二)用足优惠政策,挖掘“减税红利”

  企业可通过三方面降本:一是投资环保设备(如VOCs催化燃烧设备),享受10%投资抵免;二是提升治污水平,申请50%减征;三是规范申报(如准确区分应税与非应税污染物、合理利用免税情形),避免多缴税款。

   (三)强化数据管理,防范合规风险

  环保税申报依赖准确的污染物监测数据。企业需完善内部监测体系(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定期校准),保存完整的自行监测记录;对委托第三方检测的,需选择有资质的机构并留存报告备查。同时,关注细化政策(如VOCs具体税目清单),避免因理解偏差引发税务风险。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财税新说
1234
内容 2205
粉丝 0
财税新说 1234
总阅读46
粉丝0
内容2.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