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税款即零申报
误区:认为只要当期无需缴纳税款,就可直接零申报。
正解:即使享受税收优惠(如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也需在申报表中如实填写免税销售额或免税额,不能简单零申报。
2、当期无收入即零申报
误区:认为当期未发生收入,可直接零申报。
正解:若存在进项税额(如新办企业采购设备取得进项发票),需在申报表中填写进项税额,生成期末留抵税额,不能零申报,否则可能影响进项税额抵扣。
3、免税收入零申报
误区:认为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可直接零申报。
正解:享受增值税减免税的企业,即使应纳税额为零,也需将免税收入填入申报表的“其他免税销售额”等对应栏次,如实申报。
4、已缴纳税款仍零申报
误区:认为已代开发票并缴纳税款,可零申报。
正解:需在申报表中填写销售收入,系统会自动冲减已缴税款,不能零申报。
5、长期零申报无影响
误区:认为长期零申报对企业无实质影响。
正解:根据纳税信用评价政策,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不能评为A级;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纳税信用直接降为D级。
6、个税零申报无法开具完税证明
误区:认为个税零申报无法开具完税证明。
正解:自2019年1月1日起,个税零申报可开具《纳税记录》,记录中会连续记载申报情况。
7、印花税未发生业务不申报
误区:认为当期未签订合同,无需申报印花税。
正解:若认定按期申报印花税,即使未发生应税行为,也需进行零申报,否则会产生逾期未申报记录,影响纳税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