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中港伟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二连浩特木材加工项目备案的通知
来源:发改委 作者:发改委 时间:2015-10-15
关于内蒙古中港伟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二连浩特木材加工项目备案的通知
内蒙古中港伟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经审核,你公司申请备案的木材加工项目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内政发〔2011〕128号)的有关规定,准予备案,请据此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节能审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等有关手续。备案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二、建设地点:位于二连浩特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内。
三、建设规模:年加工木材4万立方米。
四、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工车间、办公楼及附属设施。
五、建设起至年限:2015年至2016年。
六、本备案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