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财税话题,我们主要对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进行一些了解。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向各地税务机关发文,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用大数据开展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477号,477号文)文件的指示,对各自所管辖的大企业推行分行业、分事项税收风险管理。
通过对文件的梳理,我们发现,477号文主要聚焦“六大”重点行业的“四类”重大交易,即对“银行、保险、证券、汽车、电力、建筑”六个行业和“关联交易、跨境投资、股权转让、财政补贴”四个事项的税收风险分析应对指引。
这样一来,企业集团总部及辖区重点企业,就会成为检查的重中之重。
结合目前整体税收情况来看,我们建议从事相关行业及涉及相关税务事项的企业,应依据相关税收法规,尽早开展自查工作,就涉税风险点进行自我评估,确定风险系数及相应的解决方案,防范潜在的税收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