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16年5月1日之后,金融业纳入全面营改增试点范围。
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专业投资能力,按照既定的投资策略,归集投资者闲散资金,代理投资者集中进行投资的金融投资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凭借其收益稳健、安全性相对较高等特点,受到许多普通投资者的喜欢。全面营改增之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要不要交增值税呢?取得投资收益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其性质有所区别,不同性质的收入在纳税义务方面也不一样,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一、银行理财产品持有收益如何交增值税?
银行理财产品流动性相对较差,通常会事先约定能否提前终止,终止的日期等,有时提前终止客户还要承担一些损失。大部分理财产品,客户持有期间不得擅自转让只能持有至到期,除非银行提前终结。
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认为是利息性质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如果是非保本收益,则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那么,什么才是保本收益呢?140号文明确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二、银行理财产品转让收益如何交增值税?
虽然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规定固定持有,但也有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前赎回或者转让。
全面营改增财税[2016]36号文明确,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可见,银行理财产品转让属于其他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就是转让收益,也就是增值额,按照金融商品转让6%税率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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