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者加班,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而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什么是加班费?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班费需要缴纳个税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允许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有不少朋友就认为,加班费是8小时之外的额外劳动收益应该是属于补贴津贴范畴。是这样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进一步明确,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因此,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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