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票是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原始票据。我国实行“以票控税”,发票具有重要作用,是计税的重要依据。您清楚为什么大家会把这种票据称之为“发票”呢?发票在历史上是怎么产生的呢?
一、为什么称之为“发票”?
发票,是发货票的简称,它是在商业经营活动中自然形成的,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有这样一种说法,清朝道光年间,英国人一开始囤货在澳门,然后分销内地。后来因为葡萄牙人取费甚多,英国人就把大船移到伶仃洋,叫做趸船,储货其中。在广州城里,英国人先收中国商人的银两,付之票据,标明购方付款的金额和发出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中国商人拿着票据,乘小船去趸船提货,票至货发,信誉无欺,于是就把这种票据称之为“发票”。现代汉语中的“发票”,就是从这里来的。
二、发票的历史由来
当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有了剩余产品,出现了大量的、复杂的交换活动时,人们才在一次又一次的交换活动中意识到:大量的、频繁的产品交换,必须有一定的、与之相适应的记录,这就产生了记录交换结果的凭证。
商代,出现了一种叫“记事刻辞”的经济交往活动的记录方式,不仅记载有各种实物的收支数量,而且还记录有经济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到了东晋,作为经济交往的凭证——“输估”开始成为官府稽征税款的依据,到了清代光绪年间,对各类收支凭证都有了统一要求,并统一颁发使用,这是我国经济交往凭证运用方面的明显进步。到民国时期,在北洋政府所颁行的《普通官厅簿记》中,把国家规定使用的各类原始凭证看作控制收支的重要手段,明确提出了凡账面记录必须以合法凭证作为依据这一原则。
1986 年,国家颁布了《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发票全国统一的名称和概念,规定了“发票”作为经济生活中唯一合法的购销凭证。199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又分别制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发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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