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企业在举办企业年会时往往举行抽奖活动,被抽中的员工可以获得实物奖品或者现金奖金。那么,奖金或者奖品要不要交税呢?
一、个人所得税
1.现金奖金
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并入当月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如作为年终一次性奖金,也可以按照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该计税办法对每一个人而言,只允许采用一次。
2.实物奖品
企业向本单位员工发放奖品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并入取得奖品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发放奖品,则应按照“其他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实物奖品是自产产品的,按该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的,按该商品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二、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外购商品作为奖品,用于职工福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领用时已经抵扣进项税的,应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将自产的商品作为奖品,用于职工个人福利或无偿赠送给客户的,增值税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商品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三、企业所得税
将商品作为奖品奖励给员工或赠送给客户,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应视同销售。如果奖品是外购的,可以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收入,如果奖品是自制的,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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