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问,那个……什么叫人防?
人防是人民防空的简称。按照法律规定(1996年的人民防空法),开发商要在一定规模的小区地下建设人防,产权归政府。
和平时期,人防可以由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以谁投资谁收益为原则进行经营。
战时,人防全部要清空由政府进行管理。
而代表政府行使这项权利的(产权)就是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这里的投资者有两种理解。

一种理解是开发商,一种是业主。
这就牵扯到人防工程的面积是不是计入公摊了。
这个公摊并不是说,人防工程的成本计入房价,而是说在合同里明确写出的公摊面积、范围和位置。
如果明确写出了呢,人防工程的收益就应归业主所有。
相反的,那就归开发商所有。可以由开发商进行买卖,获得收益
在开发时候,人防办与开发商签订租赁合同,一般为20年。
要问为什么是20年?因为法律上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就是20年。

合同法有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不管物业还是开发商,只要能跟人防办续签合同,那么业主就可以续签合同继续使用,但如果不能续签,那这份合同也只能到期结束。
但现在,人防法对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的规定并不详尽。所以人防工程的投资人能不能获得产权这件事的规定不尽相同。
所以不同地区还是要结合当地的规定来办理手续。

虽然~
话是那么说!
但是~
除了以上说的还要考虑到住建部的规定。比如是不是有2.2米层高。
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如果低于这个层高,就算当地规定允许私人获得所有权,也没法办理产权登记,只能获得使用权。
回到正经话题,那人防车位要不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呢?
如果是长租,可以不纳入土地增值税范围。但是根据所属地区的不同,还是要看当地的具体执行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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