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500万元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的热点问题

500万元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的热点问题 财税专家郭英杰
2018-05-14
2
导读:财税〔2018〕54号《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


财税〔2018〕54号《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财税实务中有若干问题需要大家注意:


否所有企业都适用500万元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答: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适用该政策,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

“设备、器具”是指哪些固定资产?


答:财税〔2018〕54号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参考《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一)房屋、建筑物;(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五)电子设备。即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不动产以外的动产固定资产。

购入二手设备是否可以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


答:“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使用过的旧的固定资产也可以适用。因此,购入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二手设备可以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

企业是否可以不选择一次性扣除?


答:可以不选择。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优惠政策。处于亏损期企业或者亏损结余大的企业,选择加速折旧后形成所得税上新亏损,一般企业亏损弥补为五年(预计将变更为十年;处于减税免税期企业也要综合考虑。纳税人要进行测算、比较,选择对自己最有利方式。

预缴所得税是否可以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预缴享受。


有什么想问的、关心的问题,欢迎在我后台留言。

也希望你能把你身边有意思的,让人哭笑不得的,气愤不已的税收的、税收人的故事告诉我。

老郭陪你每天聊一聊简单税收知识,如果你喜欢,点关注我们,你也能变成税务专家!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财税专家郭英杰
1234
内容 1886
粉丝 0
财税专家郭英杰 1234
总阅读45
粉丝0
内容1.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