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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叫停“电商三年补税”

税务总局叫停“电商三年补税” 财税专家郭英杰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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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禁征收“过头税费”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到积极支持“互联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禁征收“过头税费”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到积极支持“互联网 +”等新业态健康发展,不得专门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组织开展全面风险应对和税务检查。5月底至 6月初北京地区有大量电商商家被当地税务部门追缴税款,电商商家方面表示若全额追缴可能造成较重税负。此次《通知》出台,即意味着国家税总局叫停了地方部门此类追缴行为。


据此前报道,不少电商商家少申报交易额,是因为进货时未拿到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因而无法进行相关税前扣除,导致全额申报交易额后税款高企。还有不少电商商家是因此前数年有刷单行为,造成交易数额虚高。当地税务部门则按平台交易数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追缴税款。


据电商商家反馈,若一下子要求全额补缴税款,可能造成企业生存困难。而若仅在部分地区开始全额追缴税款,也可能在不同地区之间造成不公平的情况。即便北京地区此前已暂停“电商补税”,近期不少电商商家仍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通过给国务院留言等渠道反馈意见和建议。


此次《通知》指出,各级税务机关严禁征收“过头税费”、违规揽税收费以及以清缴补缴未名增加市场主体不合理负担。坚决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不得组织对某一行业开展多年期、撒网式的风险推送和自查补缴税费。同时,主动适应新经济不断发展的新要求,持续完善支持电子商务、“互联网 +”等新兴业态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和管理服务措施,不得专门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组织开展全面风险应对和税务检查。各级税务部门还要进一步落实落细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减税降费红利直达困难企业、直达市场主体。


《通知》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不能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要妥善处理好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准确把握税务执法的时度效,放置粗放式管理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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