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不动产涉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虽然税法是统一的,但因为“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纳税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异地转让不动产所实现的税费有的是在不动产所在地缴纳,有的是在机构所在地缴纳。
增值税
机构和不动产所在地一致的不动产转让,需要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预缴增值税区分以下情况:
1、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产(不含自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房地产购买原价或取得房地产时的价格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建成的房地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金额,按照5%的征收率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产(不含自建),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购买房地产的原价或取得房地产时定价后的余额按5%的预征税率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4、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转让其自建房地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5%的预征税率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5、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房地产(不含自建)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购买房地产的原价或取得房地产时定价后的余额,并按5%的预征税率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6.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后转让其自建房地产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5%的预征税率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7、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含自建)房地产,扣除房地产购买原价或取得房地产时的价格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5%的征收率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8.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房地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注意:在预征作价税分离时,不论是针对一般纳税人还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都采用“÷(1+5%)”的价税分离方法,即预征不动产增值税价税分离计算只用征收率不用税率,这个规定比较特殊。
附加税费
根据财税〔2016〕74 号 文件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同时,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就地预缴地方教育费附加。
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五条规定: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纳税手续:(1)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2)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十七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的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座落地。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座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因此,异地销售不动产,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缴纳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异地处置不动产是企业收入的组成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以法人作为纳税人,总分公司是汇总纳税。异地只有不动产,不设分公司的,不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但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为例外。因此,印花税法规定,单位应缴纳的印花税应在产权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