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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用户后台留言咨询有关私募股权基金架构的问题,今天就来给大家普及一番。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的8种架构设计。
分别为公司制、信托制、有限合伙制、公司+有限合伙、公司+信托、母基金FOF、信托+有限合伙、公司+信托+有限合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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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的8种架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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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最基本的三种组织形式
以上8种架构均是基于PE最基本的三种组织形式所设计:
1、公司制
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
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2、有限合伙制
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
其中的普通合伙人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国际行业实践来看,基金管理人一般不作为普通合伙人,而是接受普通合伙人的委托对基金投资进行管理,但两者一般具有关联关系。
国内目前的实践则一般是基金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
3、信托制
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
信托制特点:类似有限合伙,同样有免税地位;但资金需要一步到位,使用效率低;涉及信托中间机构,增加基金的运作成本。
来源:一起学私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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