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工复产是防控疫情、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也是企业持续经营的必然选择。自2月10日起,中国各省市陆续迎来“复工潮”,很多人也都盼望着复工的日子,如果这是你收到单位要求写《自愿上班承诺书》,染上新冠病毒与单位无关,你是什么感受?
一位厦门网友就碰到这样的事情,公司17号复工,公司要求自己带午餐和口罩,疫情期间每天给员工补贴五十块,但是有个要求,员工在复工之前必须签承诺书,承诺书明确写着自愿上班且上班期间有感染新冠病毒与公司无关。

一、员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算工伤吗?
1、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病毒需要救治或者死亡的,认定为工伤。
2、除医护人员以外的员工工伤认定需要区别情况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工伤认定后按照工伤处理。
(2)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在工作场所内感染新冠病毒致病的,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二、如果员工在上班途中或者上班期间感染新冠病毒,享受哪些待遇呢?
在此情况下,员工按照非公受伤医疗期享受相关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医疗期内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到期的,需要延续至医疗期结束。
医疗期的时间怎么确定呢?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医疗期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自愿”上班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拒绝执行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调集起参加控制疫情的决定的;
对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负有责任的部门拒绝执行政府有关控制疫情决定的;
无故阻止和拦截依法执行处理疫情任务的车辆和人员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 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
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决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单位有义务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不能将单位的义务转嫁给劳动者,即使有这样的复工承诺书,也是以侵犯员工的生命健康权为代价的,对于此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职工感染新冠病毒生病或者死亡,单位仍旧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复工在即,企业应该如何做呢?
1、全面排查单位人员健康状况,做好员工体温监测管理和重点人员隔离观察工作。
企业组成疫情防控专门班子。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留置点,对所有即将复工人员实施健康状态、人员流动状态的跟踪管理。要详细了解和掌握每名计划复工员工的健康状况、近期外出活动史,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
从疫情高发区返岗或接触过疫情高发区人员的员工实行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观察期间无异常方可返工。
发现异常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胸闷等)的员工,应监督其戴好口罩并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认真开展重点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场所内通风换气,加强员工用餐管理。
复工前要在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提前对办公场所、会议室、车间、宿舍、食堂等场所和人员聚集地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
加强恒温(空调类)设备的使用和消毒管理,建议停止集中式空调设备的使用。
在疫情期间不宜召开大型会议,提倡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如必须开会提倡戴好口罩,注意缩短会议时间。
关于员工用餐,建议实施分食制,避免用餐人员自取餐具和餐食。做好单位餐饮场所环境及用具的消毒,食堂工作人员应注意手卫生,戴口罩、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3、要做好健康管理,大力宣传防控知识,倡导健康行为。
企业要利用线上(办公邮件、微信群)、线下(宣传栏、通知栏)的宣传渠道,开展防控知识宣教,倡导员工养成良好健康习惯。
门卫值班人员、前台接待人员、测量体温人员、卫生保洁员、驾驶员、餐厅工作人员、电梯操作人员、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商务出差人员、外派现场服务人员更应掌握相关防护技能,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企业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工作,是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贡献,当然需要依法实施复工,不能以牺牲员工的健康作为代价。防疫人人有责,做好办公生产场所的防护措施,才能让员工更好地工作,实现企业的创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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