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17年度开化县电子商务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经营主体、单位:
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开政发〔2015〕41号),现就做好申报2017年度开化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开政发〔2015〕41号文件规定的扶持对象。
二、政策适用时间节点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时需提供《开化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开化县电子商务主体概况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和其他相关材料。申报时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包括:
(一)支持产业平台建设
1.“对园区实际投资额”奖励
(1)认定园区文件;
(2)园区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电子商务产业建筑面积的相关材料;
(4)第三方审计报告;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对园区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补助
(1)认定园区文件;
(2)园区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园区建筑面积和实际使用建筑面积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入园企业租赁协议或者入园企业后台交易记录打印版;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鼓励园区对外招商”补助
(1)园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入园协议及后台交易记录;
(3)截止到12月31日,入园企业清单和营业执照;
(4)园区运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运营合同或协议。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园区自办快递业务”补助
(1)园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园区自办快递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品牌快递授权等证明文件;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支持电商主体培育
1.“网络技术年费”补助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技术年费缴纳证明材料(支付后台截图、发票等);
(3)网店主页打印版。
2.“鼓励互联网+等产业发展”补助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店主页打印版(含开店时间等信息);
(3)后台全年交易记录;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县级示范网商”奖励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店主页打印版;
(3)后台全年交易记录;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鼓励兴办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补助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5.“金融机构风险补偿”补助
(1)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信用贷款的企业清单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鼓励建设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开化专馆”补助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开化专馆的首页打印版;
(3)审计报告;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建设”补助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关认定文件证明(园区面积、孵化成功家数、获省市认定文件等)。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支持电商人员培训
(1)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通过省级发证的人才名单。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五)支持农村电商发展
1.“电商进万村工程”补助
(1)建设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2)验收合格文件;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支持农村物流体系建设”补助
(1)物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乡镇配送网点清单及各网点照片;
(3)各网点建设投资清单;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26日17点,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所有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商务粮食局二楼电子商务办公室。
(三)如申报主体还未注册浙江省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系统http://dzsw.zcom.gov.cn:8080/login.htm,请申报主体主动注册,密码统一设置123456。请申报主体加入QQ群(开化县电商群)197723727。联系人:汪胤芳、郑凯 6014522、6014002。
(四)申请主体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全额收回补助、奖励资金,三年内不得享受政府所有补助获奖励政策,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附件:
1.《开化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开化县电子商务主体概况表》;
3.承诺书。
(此页无正文)
开化县电子商务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温馨提示
园区企业主:
你们好,项目申报已经开始,截止日期为1月26号,抓紧申报,对号入座,材料做好,大家请统一上交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陈主任处,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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