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现修订《【珠宝文玩】行业准禁售商品细则》。
该规则已于2024年02月22日进行意见征集,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4年02月29日-2024年03月06日。
规则预计于2024年03月07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核心变化:
1、处理绿松及定制处理绿松禁售
2、“有色衬底”翡翠/玉髓禁售
1.1 “黄金/彩宝/钻石/珍珠”、“翡翠/和田玉/琥珀蜜蜡/其他玉石”、“珠宝/文玩/收藏品(定制专用)>定制首饰彩宝”、“珠宝/文玩/收藏品(定制专用)>定制玉石”可出售的商品种类。
素款贵金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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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度准售要求 |
金、铂、银及其合金允许销售(纯度需在GB 11887 《首饰 贵金属纯度规定及命名方法》允许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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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准售克重要求 |
吊坠 |
足铂:1.00g/个;足金:0.5g/个 K金、铂合金:0.5g/个 :0.5g/个 |
转运珠 |
足铂、铂合金:0.50g/个;足金、k金:0.2g/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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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 |
足金、k金、足铂、铂合金: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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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 |
足金、足铂:1.50g K金、铂合金:0.7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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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镯 |
足金、k金、足铂、铂合金:5.00g/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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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链 |
足金、足铂:2.00g k金、铂合金:0.6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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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饰 |
足金、k金、足铂、铂合金:0.5g/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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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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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和情形 |
解读 |
场景 |
带赌博性质的宝石类制品 |
无法通过外表面或石皮判断其品质的好坏,须切割后才能知道原料、原石的内部质量。如翡翠未开窗原石(定制类商家可售卖已切开的翡翠板料定制类商品)、未剥皮绿松原石。 |
全平台均不得出售 |
经过处理的玉石类【马贝珍珠、蛇纹石玉(覆膜)摆件、绿泥石云母质玉(覆膜)摆件、透闪石-蛇纹石玉(覆膜)摆件、处理绿松石除外】 |
如漂白充填翡翠(俗称“B货翡翠”)、染色翡翠(俗称“C货翡翠”)、处理的(和田玉、琥珀蜜蜡、舒俱来、东陵石、多宝玉石、海纹石、南红、石英质玉/玛瑙玉髓、欧泊、黄龙玉、青金石、独山玉、孔雀石、黑曜石、绿松石等其他玉石)等均为禁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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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售生物制品或低质珠宝类 |
如象牙、鹤顶红/盔犀鸟制品、砗磲、女王贝(女王凤凰螺)、珊瑚、犀牛角、玳瑁、柯巴树脂、海柳、琥珀枕、琥珀粉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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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质玉石或处理的翡翠或翡翠仿制品 |
钠长石玉(水沫子)、烧红翡翠、“鸡蛋壳”翡翠(翡翠薄片,多为“干青”、“铁龙生”)、经有色抛光粉抛光翡翠。 有色衬底的翡翠和玉髓,包括但不限于:在珠宝玉石底部衬玻璃纸、锡箔纸或通过其他形式为珠宝玉石或镶嵌体增加涂层、涂料等修饰主石颜色的手段。 注: · 如衬底为透明或银色,不属于有色衬底场景,允许销售。 · 如镶嵌金属颜色非银色,但金属通体颜色一致(如18K玫瑰金镶嵌等),不属于有色衬底场景,允许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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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含量或重量不可测商品 |
箔胚体粘结类金镶玉、贵金属与合金一体且不可拆卸的商品、基体材质为非贵金属的包金包银、镀金镀银类仿真饰品俗称“两面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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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确贵金属含量的金属类 |
如藏银、苗银、泰银、矿石金、沙金、老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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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处理的宝石类 |
处理宝石,如碧玺(处理)、紫牙乌/石榴石(处理)、红宝石/蓝宝石(处理)、托帕石(处理)、月光石/天河石/长石(处理)、祖母绿(处理)、萤石(处理)、海蓝宝石(处理)、橄榄石(处理)、坦桑石(处理)、尖晶石(处理)、金绿宝石/金绿猫眼(处理)、锆石(处理)。 |
“黄金/彩宝/钻石/珍珠”、“翡翠/和田玉/琥珀蜜蜡/其他玉石”、“珠宝/文玩/收藏品(定制专用)>定制首饰彩宝”、“珠宝/文玩/收藏品(定制专用)>定制玉石”类目下禁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