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大湾区跨境理财和资管投资者教育中心"的运营方,广州南沙跨境理财和资管服务中心-南北通公司打造百问百答之“证券投资基金法”栏目,解答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
8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做出哪些处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本法第七十四条(第201问)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暂停或者撤销基金从业资格。
82、如果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依法披露基金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他们将面临哪些处罚措施,包括对机构和个人负责人的罚款、基金从业资格的暂停或撤销?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依法披露基金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暂停或者撤销基金从业资格,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83、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不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处以哪些处罚?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不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暂停或者撤销基金从业资格。
84、如果某机构或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未经登记就使用‘基金’或‘基金管理’字样或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他们将面临哪些处罚措施,包括对机构和个人负责人的罚款及其他相关的处罚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登记,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85、如果非公开募集基金在募集完毕后,基金管理人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备案,他们将面临哪些处罚措施,包括对基金管理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和警告?
违反本法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未备案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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