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汶川县入(过)境人员须知
哪些人员不得入(过)县境
(一)探亲访友的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入境
(二)旅游过境的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入境
哪些人员可以入(过)县境
(一)确需经过我县到其他县市的人员和车辆
(二)我县境域内工作、生活的人员
入(过)境需要什么手续
(一)过境人员和车辆:
(1)须居住地党委政府或者所在党委出具证明(纸质或电子版)
(2)含其出发点、到达目的地以及人员信息(纸质或电子版)
(3)经县防疫检疫点检疫无异常后,迅速过境
(二)县境内工作、生活人员:
(1)机关事业单位返岗职工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返岗证明材料(纸质或电子版)
(2)居民返乡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所在镇、村或居委会的证明材料(纸质或电子版)
(3)县域内的省州属企业、厂矿和建设工程等行业人员返岗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证明怎么开(模板)
防疫卡点的具体位置
(1)漩口曾家沟
(2)映秀南高速口
(3)绵虒高速路收费站
(4)汶川北高速口
入(过)县境后的注意事项
(1)请过往车辆及人员耐心服从防疫卡点工作人员的检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登记
(2)所有进入人员在检疫无异常后方可入县
(3)过境车乘人员,过境期间不得停留(住宿、吃饭)或在公共场所活动
(4)县境内工作、生活的人员入县后及时向所在单位(镇、社区)报备,并严格遵守居家观察14天的相关要求
(5)随车同行人员应同样遵守以上要求,否则一律予以劝返
(6)汶川公安将对隐瞒病情、拒不配合检查或冲关闯卡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文章转载于:平安汶川)
编辑:陈雪英
审核:张骋
主办:汶川县电子商务发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