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有时候比影视剧更加精彩和狗血。上海一男子让他人假扮妻子离婚后与另一女子登记结婚,甚至还买房买车,妻子多年之后才发现自己居然“被离婚”。知道真相的妻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小三”诉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1.为让第三者放心,瞒着妻子“假离婚”
2009年,陆女士为朱先生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儿子。然而宝贝儿子的到来并没有让朱先生的心回归家庭,他依然和刘女士保持着婚外情关系。尽管朱先生在两位女士之间充分“斡旋”,但事情难免败露。一次偶然的机会,刘女士得知自己的恋人竟然是已婚人士。
2010年5月,为了安抚刘女士,朱先生偷偷办了一个假离婚证。不放心的刘女士前去民政局查询确认,发现为假证后,与朱先生大吵一架。为了平复刘女士心中的愤怒,也怕刘女士再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
2011年3月,朱先生出资9万余元购买了一辆汽车登记在刘女士名下。为了进一步让刘女士放心,一个月后,朱先生竟然携带妻子陆女士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找了一个貌似妻子的女士假冒陆女士,共同到民政局登记离婚。隔天,“理直气壮”的朱先生便与“得偿所愿”的刘女士登记结婚。两人“婚后”还生育一子,且共同出资购房一套,房屋登记在刘女士名下。而另一边,陆女士对一切都不知情。
2.婚外情败露,三方争夺各自财产
法院:保护原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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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转自公众号:山东高法。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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