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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的坑,你还要踩多少?|婚恋

彩礼的坑,你还要踩多少?|婚恋 无法不传承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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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彩礼,你真的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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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彩礼,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但说到彩礼的门道,我想大多数人都不太了解。如果不信,你可以看看以下罗列的财产哪些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彩礼:

1. 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买的钻戒、金条;

2. 恋爱期间,男方微信转账5201413等吉利数字的红包;

3. 结婚前,男方转账20万给女方购车;

4. 摆结婚酒宴时,男女双方收到亲朋好友的礼金共计10万元。

想必大家看完都会对自己内心的答案感到困惑。不着急,今天我们就带大家来正确的认识彩礼。

(上述答案我们也会在今天的文章内容中进行解答,大家可以留心查看)

案例来源 | 中国裁判文书网

分析整理 |  无法不传承团队

责任编辑 | 邓子桢



案件信息



审理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案  号:(2015)深福法民一初字第1587号

案  由:婚约财产纠纷

  告:王某(男)

被  告叶某(女)



故事背景



王某(男)与叶某(女)于2013年9月相识相恋,并在建立恋爱关系后协商结婚事宜。

2013年10月,双方协商购买大众甲壳虫轿车一辆,男方通过刷卡的形式支付该车辆的定金、首付款及部分按揭款,共计106040元。并将该车辆现登记在女方名下,

2013年12月,男方通过刷卡的形式支付女方租房押金及房租共计13623.6元。

2014年2月,因女方原因,单方终止了与原告的恋爱关系,并要求退婚。而后男方要求其返还相关财产,但女方拒绝协商。

2015年初,男方在多次与女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上述因结婚为目的而支出的所有款项(包括购车款及房租押金等)共计119663.6元。

法庭上,男方出示了购车票据以及向女方支付房租等费用的银行账单作为证据


法院观点




争议焦点:男方为女方购买的车辆是否属于彩礼及是否需要返还

(一)男方主张双方存在婚约关系,并以结婚为目的为女方支付了购车首付款及部分按揭款。但女方否认双方存在婚约关系且男方并未提供相应证据表明双方有过婚约,并以结婚为目的购车。因此,对于男方主张其为结婚而购车的事实,法院不予采信。

(二)男方身价达上千万元,名下有多套房产、车辆和公司,这一点根据男方提供的证据交通银行零售客户交易明细清单所记载的,男方该张卡的现金余额就达110多万元,可以得知男方的资产是相当雄厚的,原告赠予被告的车辆首付款仅仅只是杯水车薪。

(三)男女双方2013年8、9月期间相识,仅一个月左右男方即为女方支付购车首付款。2014年2月双方便终止恋爱关系,二人恋爱过程大概5个月左右。

因此结合客观情况,法院对女方提出的:

1. 双方仅为恋爱关系不可能如此快商量结婚及订有婚约的主张予以采信;

2. 男女双方恋爱关系期间,男方为女方支付购车款及按揭款行为属于对女方的赠与予以支持。

因此,上述款项106040元已支出完毕,男方在本案中要求返还,实质系要求撤销该赠与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张为被告支付租房押金及房租13623.6元,被告对此不予认可,原告该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律师解读



读完本案,不经让人思考,到底在什么情况下,男方对于女方的出资才能算是彩礼?并且在认定是彩礼之后,在什么情况下又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我们接着往下看。

01

什么是彩礼?

首先,我们必须要明确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因此,彩礼并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也没有有明确的规定。

但因我国地域广阔且各地婚姻习俗的差异,造成每年各地都存在大量有关彩礼给付及返还的财产纠纷类案件。而对于此类案件法院在审理中会将其归纳为“婚约财产纠纷

根据本团队对近年来的所有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整理分析,发现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主要参考以下四个核心要素:

1. 地方风俗

地方风俗是认定彩礼的关键性因素。一般而言地方越小,彩礼风俗越明显;地方越大,彩礼风俗越不明显。特别像北上广深这类城市,婚前给付财物是否属于彩礼有着极大争议。

2. 是否以结婚为目的

主要是看在给付财产的前后,双方是否有表达过结婚的意愿,是否已经谈婚论嫁。所以,在没有结婚意愿的前提下喜欢乱发巨额红包的男性朋友们,请注意划重点!

3. 财产的价值

一般来说,财产价值越大,越容易认定为是彩礼,但这里的价值是一个相对值。比如本案中的王先生,因其家财万贯,所以即便他在恋爱前送了女朋友一辆车,也被法院认为车辆价值不足以认定为彩礼。

4. 赠与的时间

赠与时间越靠近悔婚时间或提出结婚的时间,越容易被认定为彩礼

因此,说到这相信大家对于本文首所列的问题答案已经有判断了吧。男性给付给女性的财产属不属于彩礼,并不是单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而是需要全面客观的分析以上四点,并在同时满足了上述四点情况下才能够认为该财产性质=彩礼


02

什么情况下彩礼应返还?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对上述法条内容,律师解读如下:

第一,我们看到彩礼的返还条件有三种,满足其中一种便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但需要提醒你们的是,这里的返还并不代表全额返还!

若男女双方在约定好结婚事宜后,男方向女方支付了彩礼。此后二人共同生活,并使用彩礼进行了结婚布置等事宜。在产生纠纷时,女方只需要提供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证明,那么返还的彩礼数额应予以扣除。

第二,根据2011年最高法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说法,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

因此,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登记手续,但婚后一人前往外地工作,二人长期分居并没有共同生活也没有未生育子女。此后二人诉讼离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法院并非一定要判决女方返还,即便判决返还也并非全额返还。

第三,最后说明一下法条中第三款所提到的“生活困难”。生活困难并不是指男方给付彩礼前后生活相差悬殊的情况,而是说男方在给付彩礼之后靠自己能力已经不能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了。

所以对于第三款,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如果男人想要在离婚时要求女人返还彩礼的话,首先请在结婚时把自己给到倾家荡产!


03

案件启示

每年法院都会审理大量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因此,彩礼问题绝对可以算是重大的婚姻安全问题。对此我们建议:重视恋爱以及婚姻关系中潜在的财产风险,并提早咨询专业家事律师做到风险预防和隔离。



作者简介


 邓子桢 

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团队(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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