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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背景
同年,因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发现秉性不和,未能有效建立起夫妻感情,处理家庭矛盾的方式存在较大差异,争吵不休等原因,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同时主张孩子王某凡由王某直接抚养。
法院认为
2. 探视时间充分保障,父亲每周末探视孩子一次两天。另外寒假期间探视时间不少于七日,暑假期间探视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规定上,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理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慎重决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那么,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针对抚养权纠纷中的“两岁半现象”又有什么规定呢?
律师告诉你!!!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可以看出,《民法典》在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上,明确了裁判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即在法律层面上,确定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同时,根据该条第三款规定也可以看出,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因其具有了一定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并且抚养权的确定也与其权益密切相关。因此,民法典也在法律层面上,确定了已满八周岁的小孩,对于父母离婚后自己抚养权归属问题上的话语权。
但同样,需要明确的是,有原则就会有例外,对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虽然民法典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并不意味着两周岁以下小孩的抚养权一定归母亲。遇到具体纠纷时,建议还是应该委托专业律师结合个案的事实进行分析。

笔者认为: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分析整理 | 和静传家律师团队
责任编辑|邓子桢
特别说明:以上案例不构成个案的指导意见,具体案件请扫描下列二维码,联系专业律师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