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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民法典⑤,确定子女抚养权裁判原则

打开民法典⑤,确定子女抚养权裁判原则 无法不传承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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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关系到家家户户的利益。因此,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始终备受社会关注!
从本周开始,本团队将每日推送一篇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修改亮点,以案例的方式带大家打开民法典,解读婚姻家庭编中的修改亮点。

今日主题

世界上最好的家,就是爸爸爱妈妈。
然而当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剩下的除了利益的分割,就是孩子的争抢。为避免孩子承受父母之爱的缺失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又作出了怎样的调整呢?
请看今日推送!

故事背景




王某(男)与余某(女)婚前经同事介绍认识,双方家庭条件相当。王某是派出所民警,余某是中学老师,门当户对,认识六个月后于2011年7月2日登记结婚。
婚后共同居住在王某父母家中。2012年8月1日育有一子王某凡。
两家人欢天喜地迎接小生命的到来。为了让余某能够做好月子,养好身体,王某家花了8800元找月嫂帮忙,王某和余某的母亲也轮流照顾月子。
但余某在月子期间与王某及家人矛盾不断,先是因余某得乳腺炎吃药后给孩子喂奶的时间问题发生激烈争吵,又是因余某晚上睡觉开空调使小孩受凉要召开两家家庭会议解决。甚至随着小孩长大,两家人还因给孩子听的早教音乐看的儿童书籍发生分歧等等。
2014年底,余某离开王某家搬回娘家居住。王某回来看孩子发生扭打报警解决,双方矛盾不可调和。

同年,因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发现秉性不和,未能有效建立起夫妻感情,处理家庭矛盾的方式存在较大差异,争吵不休等原因,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同时主张孩子王某凡由王某直接抚养。


法院认为



本案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孩子需确定随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支付必要的抚养费,并依法享有探视权。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显示,原、被告双方在健康状况、个人品格、受教育程度、经济能力、居住条件和职业状况等抚养子女的条件差别不大,双方均与孩子建立起良好的亲子关系,愿意为孩子付出心血,在诉讼中也积极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
考虑到婚生子不满三岁,尚属年幼,更加适宜由母亲照顾。现仅凭原告的陈述及证据尚不足以认定被告在个人品质和抚养能力上存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因素。
法院判决:
1. 婚生子女随母亲生活。

2. 探视时间充分保障,父亲每周末探视孩子一次两天。另外寒假期间探视时间不少于七日,暑假期间探视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规定上,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理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慎重决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换言之,“2周岁”,作为关于哺乳期的一个最长时限,仅是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法院裁判抚养关系归属的一个意见,并非法律规定。另外,即使超过2周岁,到3岁、4岁,孩子仍属幼小,在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判归母亲抚养的可能性仍然很大。当然,如果母亲根据法律规定不适合抚养孩子,或经双方协商或法官对父母双方条件作综合判断后认为父亲更适合抚养,仍可能判2周岁左右的孩子归父亲抚养。

那么,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针对抚养权纠纷中的“两岁半现象”又有什么规定呢?

律师告诉你!!!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可以看出,《民法典》在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上,明确了裁判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即在法律层面上,确定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同时,根据该条第三款规定也可以看出,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因其具有了一定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并且抚养权的确定也与其权益密切相关。因此,民法典也在法律层面上,确定了已满八周岁的小孩,对于父母离婚后自己抚养权归属问题上的话语权

但同样,需要明确的是,有原则就会有例外,对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虽然民法典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并不意味着两周岁以下小孩的抚养权一定归母亲。遇到具体纠纷时,建议还是应该委托专业律师结合个案的事实进行分析。

笔者认为:

世上最好的家,就是爸爸(妈妈)爱妈妈(爸爸)
如果确实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到无法弥合的程度,也要本着好聚好散、呵护孩子的原则,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须知,法院将抚养权判归哪方,对孩子的爱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在实在无法协商的前提下,法院及时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依法也享有探望权,并保障享有独立的空间和时间与孩子沟通交流,直接抚养人有配合的法定义务,双方大可不必在诉讼程序内上演争抢闹剧。
对此,你们又有什么想法呢?
欢迎留言写下你的看法!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分析整理 | 和静传家律师团队

责任编辑|邓子桢

特别说明:以上案例不构成个案的指导意见,具体案件请扫描下列二维码,联系专业律师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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