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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黄敏珊
香港TVB剧集里,经常由一位可能从来没见过面的远房亲戚去继承香港的一笔巨额遗产,这在现实中可能吗?
绝对有可能!
上周和大家分享了《内地居民配置在港资产需考虑继承问题(三) | 和静 · 涉港家事》:在遗产所在机构提取遗产前,需要先出示香港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发出的授予书。

香港高等法院出具的授予书
那么,究竟谁有权可以向遗产承办处申请授予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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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已经立有遗嘱的情况,一般来说,由遗嘱执行人提出遗产承办申请即可。 -
但是,如果是立有遗嘱,但是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没有任何遗嘱执行人能或愿意履行职责的,则需要按照香港法例中所列的遗嘱中指定的遗产受遗赠人,以优先次序来提出遗产承办申请。 -
又或是,并没有立遗嘱,将需要按照香港法例中所列的受益人以优先次序来提出遗产承办申请。
简单来说,在死者无遗嘱的情况下,可提出申请的受益人的优先次序为: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配偶生前的居籍是香港的话,那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故事”,情况不同,都会导致适用的法律、规则有所不同,最终所需办理的继承手续也会不同。如果你也遇到香港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让你最低成本地了解有无解决方法以及具体的建议方案,助你轻松又低成本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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