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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基本案情
三岁女儿非亲生女
男子愤而提起离婚诉讼
2021年3月3日,汤先生以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且妻子婚内出轨他人,并生育一女为由向醴陵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汤先生在诉状中称,其与妻子于2015年11月15日登记结婚,2017年11月13日生育一女汤某某,2021年初双方在争吵过程中被妻子告知自己抚养了3年的汤某某并非自己亲生女。
2021年1月29日汤先生带女儿前往某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排除了汤先生是汤某某生物学父亲的事实。随同诉状提交的证据中一并附上了该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

庭审中,妻子同意离婚
但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庭审中,妻子付女士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同意离婚,原告所做亲子鉴定无依据,是对被告母女的伤害,自己愿意单方抚养孩子。
振兴家园1栋3单元309号住宅虽登记在原、被告名下,但非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被告父母出资为付某杰所购,若房屋问题不能判决归被告单独所有,则被告不同意离婚。
法院基于“离婚冷静期”立法精神
判决不予离婚
2021年4月27日,醴陵市法院下发判决书。
法院认为,原、被告系自主结婚,且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础。现双方感情出现裂痕,但只要两人能够慎重考虑、理性对待,相互关心,相互体谅,共同协作,努力维系家庭,两人仍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且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规定的立法精神,本案暂判决不准离婚,给予原、被告一定时间修复感情,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

网友评论
1. 法院扔回了你的绿帽子,并焊在了你的头顶上。
2. 这下,这绿帽戴得比孙悟空的紧箍咒还紧吧。
3. 男人终于也尝到了离婚冷静期的果实。当初那些拍手叫好的男性,祝你们一生不绿。
4. 又无语又难受,真就结婚容易离婚难呐。
5. 现在这局势,我们国家还有婚姻自由吗?

02
律师说法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立的“门槛”,仅适用于男女双方之间协议离婚,并不应过度、扩大解释成可用于诉讼离婚。同时,离婚冷静期设立的立法目的系减少男女双方冲动性离婚,提醒男女双方谨慎离婚。
对于本案中男女双方在庭审中均同意离婚,且有明显证据证明婚后婚生女并非男方亲生女儿的客观情况。律师认为:法院不应强行适用离婚冷静期作为裁判理由判决双方不予离婚。
婚生子女并非男方亲生子女,
能否成为法定离婚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案件时,判决离婚的标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对此,在男女双方婚后生育子女并非男方亲生子女的客观情况下,是否可被法院认定已达离婚标准?同时,被戴绿帽的男方在离婚的基础上又能获得怎样的赔偿?
对此问题,我们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女方婚前怀孕,婚后生育
1
女方婚前故意隐瞒怀有他人孩子,与男方结婚
2
女方婚前怀孕且以为孩子亲生父亲是男方,与其结婚
针对这种情况,女方不存在主观故意的隐瞒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男方起诉女方以欺诈方式骗取男方与其结婚而起诉离婚,法院结合事实,认定女方不存在故意隐瞒怀有他人孩子的事实,因此认定女方不存在欺骗的情形,在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但女方无需向男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女方婚后怀孕,婚后生育
1
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
针对这种情况,实际案件审理中一般认为女方出轨他人是违反夫妻的忠诚义务,可认定男女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
2
婚后男女双方协商一致,使用他人精子人工授孕
结论!!!
综上所述,在审理此类离婚纠纷时,法院在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离婚标准时,除根据上述几种情况分别认定生育非婚生子女的客观事实外,也会同步考虑男女双方是否均具有离婚的意向。
对于婚前怀孕,婚后生育非婚生子的情况,如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多数法院亦会遵循婚姻自由原则,判决准予男女双方离婚。
对于婚后怀孕并生育非婚生子的情况,若系女方与他人通奸而造成的,法院会认定女方违反夫妻忠诚义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若男方在提起离婚纠纷的同时以其抚养非婚生子造成精神损害为由,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多数法院也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判决。

最后,我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本文所引述分析的判例也并非指导性案例,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中并无约束力。同时,司法实践中,每个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将本文裁判观点直接援引。
【作者简介】
张加缘律师
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部核心成员
工作期间致力于研究法律,在律所期间协助主任律师或独立承办过各种类型案件,其中包括婚姻家事、合同纠纷、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等案件。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文书写作能力,专业、负责、细心的维护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部核心成员
和静传家律师团队主要成员,获美国凯斯西储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主要从事及研究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领域诉讼及非诉业务,对复杂婚姻家事诉讼、涉港继承及调解业务具有一定经验,善于运用家事与商事思维处理家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