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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当爹后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和静·家事

喜当爹后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和静·家事 无法不传承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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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三岁女儿非亲生女

男子愤而提起离婚诉讼

2021年3月3日,汤先生以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且妻子婚内出轨他人,并生育一女为由向醴陵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汤先生在诉状中称,其与妻子于2015年11月15日登记结婚,2017年11月13日生育一女汤某某,2021年初双方在争吵过程中被妻子告知自己抚养了3年的汤某某并非自己亲生女。

2021年1月29日汤先生带女儿前往某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排除了汤先生是汤某某生物学父亲的事实。随同诉状提交的证据中一并附上了该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


庭审中,妻子同意离婚

但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庭审中,妻子付女士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同意离婚,原告所做亲子鉴定无依据,是对被告母女的伤害,自己愿意单方抚养孩子。

振兴家园1栋3单元309号住宅虽登记在原、被告名下,但非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被告父母出资为付某杰所购,若房屋问题不能判决归被告单独所有,则被告不同意离婚。

法院基于“离婚冷静期”立法精神

判决不予离婚

2021年4月27日,醴陵市法院下发判决书。

法院认为,原、被告系自主结婚,且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础。现双方感情出现裂痕,但只要两人能够慎重考虑、理性对待,相互关心,相互体谅,共同协作,努力维系家庭,两人仍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且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规定的立法精神,本案暂判决不准离婚,给予原、被告一定时间修复感情,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


网友评论

1. 法院扔回了你的绿帽子,并焊在了你的头顶上。

2. 这下,这绿帽戴得比孙悟空的紧箍咒还紧吧。

3. 男人终于也尝到了离婚冷静期的果实。当初那些拍手叫好的男性,祝你们一生不绿。

4. 又无语又难受,真就结婚容易离婚难呐。

5. 现在这局势,我们国家还有婚姻自由吗?

02

律师说法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立的“门槛”,仅适用于男女双方之间协议离婚,并不应过度、扩大解释成可用于诉讼离婚。同时,离婚冷静期设立的立法目的系减少男女双方冲动性离婚,提醒男女双方谨慎离婚。

对于本案中男女双方在庭审中均同意离婚,且有明显证据证明婚后婚生女并非男方亲生女儿的客观情况。律师认为:法院不应强行适用离婚冷静期作为裁判理由判决双方不予离婚。

婚生子女并非男方亲生子女,

能否成为法定离婚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案件时,判决离婚的标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对此,在男女双方婚后生育子女并非男方亲生子女的客观情况下,是否可被法院认定已达离婚标准?同时,被戴绿帽的男方在离婚的基础上又能获得怎样的赔偿?

对此问题,我们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女方婚前怀孕,婚后生育

1

女方婚前故意隐瞒怀有他人孩子,与男方结婚

针对这种情况,有法院认为,夫妻之间应当履行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女方在婚前怀孕后一直欺瞒男方,孩子出生后,未对男方尽告知义务,致使男方在不知情的情形下抚育孩子,构成欺诈性抚养侵权行为。
女方的行为对男方造成财产损害的同时,也造成了精神损害。女方的行为违背了夫妻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影响了男方的正常生活。鉴于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判决女方支付男方一定金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

女方婚前怀孕且以为孩子亲生父亲是男方,与其结婚

针对这种情况,女方不存在主观故意的隐瞒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男方起诉女方以欺诈方式骗取男方与其结婚而起诉离婚,法院结合事实,认定女方不存在故意隐瞒怀有他人孩子的事实,因此认定女方不存在欺骗的情形,在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但女方无需向男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女方婚后怀孕,婚后生育


1

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

针对这种情况,实际案件审理中一般认为女方出轨他人是违反夫妻的忠诚义务,可认定男女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

因女方隐瞒的行为导致男方在不知情的情形下较长时间抚养了与其无血缘关系的子女,侵犯了男方的合法权利,给男方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法院会根据男方请求酌情判决女方支付一定金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

婚后男女双方协商一致,使用他人精子人工授孕

针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明确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因女方使用他人精子进行人工受精后导致的怀孕是经男方同意,所出生的孩子应为婚生子女,即使男方在生育中途反悔,而女方仍坚持生育的,所生育子女仍应视为男女双方的婚生子女。”
因此,基于该理由提出的离婚诉讼中,若存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结论!!!

综上所述,在审理此类离婚纠纷时,法院在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离婚标准时,除根据上述几种情况分别认定生育非婚生子女的客观事实外,也会同步考虑男女双方是否均具有离婚的意向。

对于婚前怀孕,婚后生育非婚生子的情况,如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多数法院亦会遵循婚姻自由原则,判决准予男女双方离婚。

对于婚后怀孕并生育非婚生子的情况,若系女方与他人通奸而造成的,法院会认定女方违反夫妻忠诚义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若男方在提起离婚纠纷的同时以其抚养非婚生子造成精神损害为由,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多数法院也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判决。

最后,我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本文所引述分析的判例也并非指导性案例,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中并无约束力。同时,司法实践中,每个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将本文裁判观点直接援引。


【作者简介】


张加缘律师

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部核心成员

工作期间致力于研究法律,在律所期间协助主任律师或独立承办过各种类型案件,其中包括婚姻家事、合同纠纷、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等案件。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文书写作能力,专业、负责、细心的维护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邓子桢 律师

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部核心成员

和静传家律师团队主要成员,获美国凯斯西储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主要从事及研究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领域诉讼及非诉业务,对复杂婚姻家事诉讼、涉港继承及调解业务具有一定经验,善于运用家事与商事思维处理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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