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夫妻财产协议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离婚时还能不能分财产?|和静·家事

夫妻财产协议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离婚时还能不能分财产?|和静·家事 无法不传承
2022-02-07
9
导读:夫妻财产协议中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离婚时另一方就一无所有了吗?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编者说:

随着人民法治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夫妻会选择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来对双方财产进行明确,其中也不乏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的情形。那另一方签署了此类协议后,离婚时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来源丨小军家事团队/中国裁判文书网(案例)



判要旨


虽然双方所签《婚内财产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对双方有约束力,但是从财产归属约定看,夫妻共同财产几乎均归属女方,包括男方生活居住的住房。离婚后,男方没有地方居住,女方应当给予适当经济帮助,考虑到杭州居住成本以及女方所得财产的状况,本院酌情确定女方给予男方适当经济帮助55万元。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1)浙0106民初2121号


情简介


男女双方系大学同学,于2009年9月9日登记结婚。


男女双方于2019年5月14日签署《婚内财产协议书》一份,其中约定:

1.若男女双方因故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由男方支付每月不少于人民币5000元抚养费。

2.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车辆、车位归女方所有;

3.债权0.5万元以及现存于女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及投资收益归女方所有;

4.现存于男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及投资收益、债权0.5万元全部归男方所有;

5.房屋剩余按揭贷款由男方负责偿还,男方个人所负债务与女方无关;

6.任一方因对婚姻不忠诚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有过错方还应支付对方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00万元,由过错方于协议或裁决离婚后三天内支付给对方。


此后,男方在婚内不履行婚姻义务,与案外第三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女方因无法挽回遂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婚生子随其共同生活,男方按每月50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房屋、车辆、车位以及债权0.5万元归其所有;男方支付损害赔偿金5万元。


院裁判


男女双方虽系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姻基础尚可,但是男方对女方不够忠实,婚内与其他女性存在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女方坚决要求离婚,男方亦同意离婚,故本院对女方告要求离婚的请求予以准许。双方对儿子的抚养、探视问题达成合意,本院对此予以准许。

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夫妻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从双方所签《婚内财产协议书》看,系充分了解、友好协商所签,并无胁迫、欺瞒和重大误解,故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女方主张婚内财产协议书内约定归其所有的财产均归其所有,符合法律规定。男方辩称婚内财产协议书系原告欲跳楼、被告为息事宁人所签,现主张不予认可,男方的上述辩称并无证据佐证,且与协议书内容相悖,故对该项辩称不予采纳。女方对男方主张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金5万元表示同意支付,故本院予以准许。

虽然双方所签《婚内财产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对双方有约束力,但是从财产归属约定看,夫妻共同财产几乎均归属女方,包括男方生活居住的住房。离婚后,男方没有地方居住,女方应当给予适当经济帮助,考虑到杭州居住成本以及女方所得财产的状况,本院酌情确定女方给予男方经济帮助550000元。


——END——



文章来源小军家事团队/中国裁判文书网(案例)


声明 |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不构成对案件的指导意见,具体案件咨询请咨询专业律师。本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无法不传承
1234
内容 473
粉丝 0
无法不传承 1234
总阅读2.9k
粉丝0
内容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