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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认定虚假宣传三倍赔偿责任——甘某权、甘某龙与周某丽服务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甘某权、甘某龙均为患有近视未成年人。某保健中心对外宣传可通过绿色光波点移动,辅以脉冲负离子和电磁热能疏导等矫正孩子视力,使孩子摆脱弱视、近视、远视、散视、斜视等困扰,摘下眼镜。甘某权、甘某龙在其父亲陪同下与某保健中心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甘某权、甘某龙支付服务费,某保健中心向2人分别提供40次仪器放松睫状肌服务和眼部穴位按摩服务。甘某权、甘某龙分别接受90次服务后,再次到医院检查,视力没有提升反而下降,遂诉至法院,请求周某丽退款9300元,支付三倍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法院裁判】
【典型意义】
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儿童近视尚无法治愈。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领域乱象,严重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威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本案依法认定某保健中心虚假宣传支付三倍赔偿金,对于引导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科学认知近视矫正,切实增强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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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分析整理 | 和静传家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