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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法10个配套公告-电商适用核心条款

增值税新法10个配套公告-电商适用核心条款 赵老师聊电商财税
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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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电商必存!增值税10大公告高频条款精简版来了!

✅ 电商必存!增值税10大公告高频条款精简版来了!按业务场景归类,从免税优惠、税率适配,到进项抵扣、退税规范,每一条都贴合电商日常经营,收藏起来,办税申报不踩坑、合理降负不迷路!

一、小规模电商/个体工商户(中小卖家)→ 适用公告4、10、14

1、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

(1)按期纳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季≤30万) 免征增值税;

(2)优惠政策与增值税法无缝衔接,延续执行。

2、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4号

(1)自然人按次纳税起征点:单次/日销售额1000元 以下免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可部分放弃免税开具专票,无需全量放弃;

(3)1%征收率开票、申报口径明确。

3、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第14号

(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 政策延续。

二、平台/集采分销/佣金服务类 → 适用公告9、12

1、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第9号

(1)明确平台佣金、技术服务、代运营、直播服务归属“销售服务“”,适用6%税率;

(2)电商销售货物税率按注释执行(一般货物13%、涉农等9%)。

2、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第12号

(1)电商平台经纪代理、客运场站、分销服务纳入8类差额计税范围;

(2)差额计税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支付给第三方的成本/费用。

三、一般纳税人品牌电商/供应链 → 适用公告13、15

1、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第13号

(1)退货、返利、商业折扣进项税额转出规则细化,按实际冲减销售额处理;

(2)异常凭证、不得抵扣项目口径统一。

2、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第15号

(1)电商服务器、ERP系统、店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额抵扣。

四、跨境电商出口 → 适用公告11、5

1、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第11号

(1)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一般贸易出口退(免)税/免税政策明确;

(2)未按规定申报、收汇不合规,视同内销征税。

2、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5号

(1)出口退(免)税申报时限、备案资料、审核流程标准化;

(2)放弃退(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

五、申报/征管适配 → 适用公告6

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6号:增值税申报表服务类栏次整合,直播、代运营、技术服务统一填报服务栏,系统支持四流比对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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