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申报时间截至到
2022年7月27日
申报渠道:
三县内项目联系三县改发局
新区本级项目联系新区改发局
详情可登录雄安新区产业互联网平台了解 (www.xaiip.org.cn)
为了加强和规范河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按照《河北省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服务〔2020〕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省级产业发展资金安排使用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03号)、《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22〕6号)、《河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冀发改服务规〔2022〕3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新兴服务经济。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起来的平台经济、体验经济、共享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中运作模式成熟、发展潜力较大、辐射范围较广、示范效应突出的项目。
(二)跨界融合新业态。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项目,融文化创意、旅游休闲、购物娱乐、商务服务等业态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业项目,城市主城区综合服务消费示范项目等。
(三)现代物流。物流园区改造升级和智慧物流园区建设项目,绿色物流、智慧物流、邮政快递、冷链物流、多式联运、城市便民配送服务网络、现代供应链管理、物流(电商)平台项目,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四)服务经济示范区。高端要素密集、创新能力较强、新业态新模式集聚明显、有较好示范带动作用的国家级和省级各类服务业示范区、试验区、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内的现代服务业示范项目。
(五)口岸综合能力提升。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口岸查验及相关设施建设改造升级、综合服务平台和指定监管场地建设等口岸功能提升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主要是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所建项目在河北境内。项目单位已经运营并开展业务的,应有良好经营状况(考虑到近年来服务业领域各行业受疫情影响较严重,2019—2021年三年内,项目单位至少应有12个月处于盈利状况,能保持正常经营,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项目单位为新成立的,应具有承建运营申报项目的能力(如该项目单位的母公司、股东或合作方等的行业影响力,上下游企业合作意向,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单位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申报项目。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河北省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方向,对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有示范带动作用。
项目核准或备案、规划、土地、施工、环保(视项目情况需要)等手续齐全的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已经落实,并在规划期内建成。
已获得其他省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予申报;获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未竣工验收的,承担单位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三、支持方式与标准
项目支持采取专项补助方式,单个项目的投资专项补助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的20%,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且为一次性补助。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需准备的材料。专项资金申报请示文件和《河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
(二)项目单位需准备的材料。项目单位填写《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可自行或委托咨询机构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3),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装订在资金申请报告内首页,侧脊应标明单位和项目名称。
五、申报审核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所有项目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组织申报,雄安新区项目由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汇总上报,省直部门推荐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上报,口岸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由各市口岸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上报。
(二)项目初审。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及各市口岸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严格审核项目的合规性、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项目申报单位的信用信息等情况,认真核实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筛选符合申报方向、条件成熟的项目。
(三)材料报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合格项目的专项资金申报请示文件、河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本地区申报项目需要汇总)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等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项目审核。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审查,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和推荐支持项目清单。
(五)资金支持。按程序报审同意后,省发展改革委下达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
六、任何单位如有虚假或重复申报,一经发现三年内不予以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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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河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封面格式).doc
转自:雄安新区智能城市联合会
17710665097 徐经理
18838267993 孙经理
13020815321 王经理
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1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