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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在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旅游、文化、体育、交通运输、快递物流类小微企业,以及在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在新区纳税的快递行业分公司。
2.申请企业需要在新区2022年1月至6月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依法依规纳税,且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申报资料:
1.《水电气运营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
3.企业在2022年1月至6月用水、用气、用电支付凭证(收费机构提供的合法发票或加盖公章的缴费清单、物业及村集体等代收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收费凭证或申请企业缴费记录;
4.企业可支持接收数字货币的对公钱包;
5.2022年6月1日前纳税申报记录;
6.与申报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日期:
2022年7月22日至8月10日。
补贴标准
17710665097 徐经理
18838267993 孙经理
13020815321 王经理
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1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