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车主对我司停车收费业务存有疑问,现就大家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集中答复如下:
我司是否具备合法收费资质
我司经营管理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均严格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竞拍程序依法取得有偿使用权,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116号)关于“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相关要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作为市政公共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我司严格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参与道路停车有偿使用权公开竞拍活动。我司于2026年2月27日竞标并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取得相关路段停车泊位的有偿使用权。我司运营的全部路内停车泊位均通过上述公开竞拍方式取得,具备完整的法律依据与合规手续。
车辆停放在道路临停泊位上发生剐蹭,为何不赔付?
我司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及《关于变更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名称的复函》(湛发改价格函〔2021〕454号)精神,停车泊位仅供车辆停放,不设保管服务。另外,我司在停放点明显位置设有停车收费公示牌,收费牌上的停车须知明确标明,“停车位仅供车辆停放,不设保管服务,机动车及车内财物安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若车辆丢失或发生剐蹭事故后请尽快报警、报保险,我司可协助处理。
加油费不包含停车费
油费中的燃油税是随着油价征收的专项税收,主要用于道路基础设施的养护和建设。而道路停车费是市政公共资源的有偿使用费,是车主因占用公共道路资源而支付的费用,属于公共资源占用成本。综上所述,两者费用性质上不一样,不存在重复收费。
为何要在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在城市停车设施不足、停车供给结构不合理的前提下,利用城市道路增加停车供给,是短期内解决停车难的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城市道路的主要功能是满足车辆的通行,而不是用于车辆停放,但目前湛江市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严重不足。因此,在城市规划配建一项临时措施。在兼顾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方面利益的前提下,有关部门授权我司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上施划了一部分临时停车泊位,主要满足市民出行临时停车需求。
为何免费停放时间是15分钟?能否延长时间?
(一)我司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第四条规定:“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不含自动收费停车设施)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目前,湛江市区路边停车需求较大,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减少乱停乱放,更需对车辆停放规范管理,实现路内泊位“短停快走”,避免长时间占用道路停车位,将免费时间设置为15分钟。
(二)关于是否会延长免费时间,我司将收集周边城市的停车收费标准,制定方案与市发改局价格科沟通,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就市民关切的停车收费首停15分钟免费延长至30分钟免费问题进行探讨,将在市发改局的指导下进一步综合评审后或按流程完成优化我市的停车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