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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5000万消费券助力企业拓市场稳增长

官宣!5000万消费券助力企业拓市场稳增长 台州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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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商务厅印发“浙优云品”电商消费券发放操作细则,政府与相关电商平台合作,按照1:4的比例共同配资 (即由政府出资1000万元,平台配资4000万元),在相关电商平台设置“浙优云品”电商消费券专区,面向全国消费者发放“浙优云品”电商消费券5000万元,预计可带动有关商品线上销售3亿元以上。


干货满满一起来看↓↓

01

发放时间及范围

启动时间为7月上旬-7月中旬,各地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可积极报名参加活动。

消费券发放于2025年7月中旬至9月底,额度用完即止。发全国、卖全国。

02


消费券券面设置

设置30元、45元、60元等面值,发放满199减30元、满299减45元、满399减60元等电商消费券。

03


消费券适用品类

结合促销节点,在相关电商平台发放行业消费券,进一步拓宽线上销售渠道,涵盖但不限于农产品、食品、日用百货、洗涤护理、家居等全品类商品,享受“以旧换新”政策的产品除外。电商平台根据相关要求,提供本次活动上架销售的商品目录,并组织实施。

04


消费券发放、领取和使用

消费者可登录相关电商平台搜索“浙优云品”,进入活动专区领券、下单、消费。在购买支付环节抵扣消费券。消费券领取后即时生效,超过有效期自动作废。

05


参与主体范围及管理

1

参与范围


在相关电商平台合作或拟合作的经营主体,根据品类、质量等基础条件,可报名参加,平台将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产品提供绿色通道入驻服务。

2

报名程序


报名企业需要向所在属地商务局相关部门报名。

3

活动主体管理


参与主体须严格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不变相加价,严禁套补行为。鼓励经营主体推出优惠叠加让利措施,扩大活动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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