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电子商务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三门县促进商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三政规〔2022〕23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三门县促进商贸业发展政策申报兑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扶持资金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三门县工商登记注册,在当地纳税,从事电子商务或电子商务、批零住餐相关活动的企业;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及时报送电商统计系统有关报表;
(四)县商务局申报通知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或企业在对照《关于印发三门县促进商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三政规〔2022〕23号),根据表格要求填报数据,材料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通过台州政企通平台进行申报(申报网址:https://zqt.czj.zjtz.gov.cn/),含企业申报表(详见QQ群文件)和企业申请报告,纸质版应用A4纸打印或复印1份,装订成册向县商务局提交申请,县商务局对资料进行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三、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逾期不接受申报。
四、违规责任
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奖励补助资格: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重大偷税漏税行为、恶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稽查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除收回补助资金外,取消3年内申报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商贸发展科83328619
电子商务科(413办公室)89337967
具体申报信息咨询、政策解读、申报文件(表格)下载请加入三门电商QQ群:102164852。(请企业在申请加入时备注企业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