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商企业,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适用问题执法指南(一)》(以下简称《指南一》)。将企业投流费用明确定性为广告费范畴。
1.政策要点【文件依据】:
1.政策要点【核心关注点】:对于精准投放、人工干预、分类浏览、地址推送等直接或间接销售商品的,适用于广告法。
【大白话】:企业产生的“投流费用”将被归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额度为:不超过年度营业收入的15%(一般行业),超出部分则按计征企业所得税。
随着直播电商的迅猛崛起,网络推广费用在企业营收中的占比持续攀升。最新发布的《广告法执行指南》进一步明确,对于通过精准投放、人工干预、分类浏览、地址推送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促进商品销售的推广行为,均属于《广告法》所规范的广告活动。这意味着,从市场监管层面已将“投流费”纳入广告宣传费范畴。
因此,企业投流费用越高,其税前可扣除额度可能越受限。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广告费税前扣除上限为企业年营业收入的15%,超出部分不得税前扣除,需按规定计征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导向预示着未来监管将更加严格,大批企业可能面临补税风险。
2.执行细则
【税务风险】:企业需要取得合规广告业发票(如“广告费”类目),否则相关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历史争议】:存在投流费用(如平台推广费)的税务处理争议
部分平台企业将投流费归为“信息技术服务费”,企业亦全额扣除,税务机关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为“广告费”,可能引发补税。(只要费用涉及营销性质且面向不特定受众,就可能被认定为广告费用)
3.行业影响
电商企业投流成本普遍较高,新规将直接增加税负,倒逼企业优化投放效率或者调整核算方式。
4.企业应对建议
【调整会计科目】投流费用统一归集至“广宣费”。
【建立预算管控机制】按照营收比例限制投流支出。
【资料留存】留存合同、发票、投放数据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