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台经济税收监管迎来新变革!
新规出台: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6 月 20 日,《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 810 号)正式颁布,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平台信息报送要求,划定 “谁来报、报什么、怎么报、不报怎么办” 的核心准则,确立“报送是义务,违规必罚” 的刚性原则。
紧随其后,6 月 26 日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平台经济税收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15 号),对操作细节作出细化规定。无论是境内还是跨境平台,均需按季度报送经营者身份及收入信息,构建 “一高一细” 监管体系,推进平台经济税收监管法治化、规范化。
一、报送主体与责任边界
新规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境内外平台均需履行报送义务。具体规则包括:
l境内平台(如亚马逊中国、Temu、TikTok Shop):由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主体报送,若多个主体运营,按许可证→备案→实际服务企业的优先级确定报送方。
l境外平台(如日本乐天、德国OTTO 等):在境内有运营主体的,由持证企业报送;无境内主体的需指定境内代理人,首次报送需在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31 日完成。
l责任豁免:平台尽到核验义务后,因经营者过错导致信息不实的,不追究平台责任。
特别提醒:只要你在亚马逊、Temu、速卖通等任一平台开店,且注册主体为中国大陆公司或个体户,都在此次新规的监管范围内,切勿心存侥幸。
二、报送内容与数据标准
报送数据分为基础信息、身份信息、收入信息三大类,跨境平台需特别注意:
l基础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填报《互联网平台企业基本信息报送表》,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填报时注明。
l身份信息:需报送境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纳税人识别号,以及境外经营者向境内销售服务的主体信息。
l收入信息:按季度报送销售总额、退款金额、净收入,需区分境内外交易并注明货币类型。有两类卖家收入需高度关注:
①“零申报” 卖家:过去未开票、无税号经营的,平台报送的收入数据将直接暴露税务风险;
②使用“本土号” 的卖家:若注册主体在境外(如美国公司)但实际运营方在境内,可能被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平台需报送“境外经营者向中国境内销售”数据,单买家季度交易超5000元即需申报。
三、时间节点与操作流程
基础信息报送:已运营平台需在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备案,新平台自开展业务起30日内报送。
季度报送:季度终了次月内通过电子税务局直连接口或上传导入方式提交,首次收入信息报送时间为2025年10月。
特殊情形:因不可抗力需延期报送的,需提前提交《延期报送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顺延。
四、跨境电商卖家应对指南:三步做好合规准备
第一步:立即开展自我排查
不等税务局核查,尽快翻出公司账本和各平台后台数据(如亚马逊、Temu 等),对比历史纳税申报数与平台真实销售额,摸清自身税务状况。
第二步:制定财税规范计划
杜绝“零申报”:停止过去未开票、无税号的经营模式,避免税务稽查风险;
建立双账本:区分内部管理账与外部税务账,确保收支票证完整留痕;
规范收支核算:收入端按平台结算周期确认收入,成本端将采购价、物流费、广告费等统统计入成本,合理抵税;
处理历史问题:2024年前账目混乱的卖家,可在首次报送前主动补税,滞纳金有封顶政策;直播、代运营合作时,合同需加签 “代扣代缴” 条款明确责任。
第三步:升级财税架构
严格票据管理:每笔平台回款需对应境内或香港正规发票;
确定税种类型:根据规模选择核定征收或一般纳税人;
做好三方对账:确保每季度平台报送数、财务账、银行流水一致,出现差异及时核查。
新规的落地意味着跨境电商野蛮生长时代的终结。平台需立即启动合规改造,7月30日前完成基础信息备案;9月底前完成系统对接与数据测试;10月起建立季度报送常态化机制。
通过“技术 + 管理” 双轮驱动,将合规成本转化为竞争优势,方能在全球化税收治理新格局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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