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国税局】尊敬的小规模纳税人:10月份增值税申报期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4日。本月税务机关正式启用金税三期及电子税务局(二期),系统切换初期,申报期内网站系统压力与税务局人流量较大,因此为节约您的时间,提高申报效率,请您尽快登录“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szgs.gov.cn/——办税服务厅或办税服务厅旧版”进行网上申报,网站还提供“一键零申报”申报方式(仅限本期申报收入为0的企业采取此方式申报)。非常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欢迎关注“深圳国税纳税服务”微信公众号
温馨提醒:根据总局统一安排,“营改增”纳税人请于2016年10月20日前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包括一般纳税人2016年9月所属期的增值税申报和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第三季度所属期的增值税申报)。
非“营改增”纳税人的申报、“营改增”纳税人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种申报仍在2016年10月24日前完成。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包括“3+7”行业和本次“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