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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君合信财税
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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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各区民政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市级社会组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就做好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已在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中的社会组织,应当报送经审计的上年度(2025年度)专项信息报告

  (二)首次申请确认2026-202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应当报送经审计的前两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专项信息报告。

  二、申报内容

  (一)根据《公告》要求,报送经审计的专项信息报告应当包括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总体情况、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及管理费用情况,报告应直观体现《公告》第四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社会组织年度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年度管理费用支出比例等内容。

  (二)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专项信息表(系统填报并下载打印后签字盖章,系统申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及时限

  (一)申报时限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二)申报方式

  市级社会组织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材料,应通过“社会组织工作平台”(系统申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线上申报资格确认有关材料,由市民政局负责受理。

  区属社会组织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由各区民政部门负责受理。各区民政部门应按照《公告》规定,对社会组织申报资料进行条件确认,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务邮箱(zfc@mzj.sz.gov.cn)将拟确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及资格确认资料函报送至市民政局。

  四、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材料应按时按规定及时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资格由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依据所报送材料于年底前进行联合确认。

  (二)申报2026-202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条件应当同时符合《公告》规定的要求,请各社会组织对照要求后再申报。

  (三)原已确认资格的社会组织,如未按规定要求报送上一年度专项信息报告,将依据《公告》要求取消税前扣除资格。

  五、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深圳市民政局执法监督处;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755-82198581;

  系统故障咨询电话:0755-25836296;

  业务办理咨询QQ群:635810069。


附件(附件原文下载):

1.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系统申报操作指引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


  深圳市民政局

  2026年2月6日


附件1

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

系统申报操作指引

1.登录线上业务办理系统“社会组织工作平台”,

链接:https://shzz.mzj.sz.gov.cn:9443/SOCSP_O/loginpage。

2.具体流程如下:

1)进入网站,输入账号和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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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业务办理——信息报送:税前扣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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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阅读申请须知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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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择“业务情形:默认情形”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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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填写表单信息后保存、打印纸质件,点击“下一步”。

(法定代表人确认表单信息后,在纸质件上签字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扫描盖章签字件以备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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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传材料文件后,点击“下一步”。

7)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8完成申报

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可点击菜单栏“业务办理-业务跟踪”查看回复意见,修正材料内容后重新提交。详见下图。



                                


社会组织栏目介绍 ►►


“君合信财税”公众号之“社会组织”栏目,为同行们提供社会组织有关财税的文章及信息。社会组织于深圳发展迅速,其适用的财税制度与一般企业有明显差别,相关政策适用普及率偏低,为此,胡说财税专门开辟社会组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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